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机构人员登记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1]552号)第二条、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监 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工【2017】62号)。
2.申报材料
(1)监理合同;
(2)监理单位及人员证件、总监任命书;
(3)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登记表。
3.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4.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
7.联系电话 0312-2332923
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执法
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规定》第5条、《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定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冀财税[2017]17号)。
2.申报材料
(1)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涉及减免事项需提供的资料。
3.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缴费。
4.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
7.联系电话 0312-233292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条。
2.申报材料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4.办理时限 即办。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
7.联系电话 0312-2332923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
使用备案(信用档案)信用核查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14号)第19条、《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和信用平台的通知》(冀建办〔2018〕22号)。
2.申报材料
(1)基本资料
①企业信用情况登记表;
②营业执照;
③产品执行标准(国标.行标.地标或企标);
④具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按产品生产标准执行,标准未明确的按一年执行)。
(2)专项资料(产品如不涉及不需上传)
①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评估)证书;
②生产许可证(建筑防水卷材、电力电缆、中央空调设备等);
③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
④卫生许可批件和卫生性能检验报告(建筑给水管材、管件等);
⑤3C认证证书(低压配电箱、电线电缆、砼防冻剂、防火门窗等);
⑥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计量检定证书(热量表等);
⑦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检验报告(建筑内墙用涂料、其它涂料提供VOC检验报告);
⑧外墙保温系统性能检验报告(粘结砂浆、抹面砂浆、保温装饰一体板、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产品等);
⑨生产备案证书(预拌砂浆等);
⑩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实施许可文件(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产品等)。
(3)信用资料
企业或产品获得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科技成果证书等,参照本通知信用记录规则提供。
3.办理流程 受理-现场核查-办理-上报省厅。
4.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
7.联系电话 0312-233292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河北省建筑条例》第四十四条。
2.申报材料
(1)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分别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
(4)规划、消防、人防、城建档案、节能等验收文件或竣工验收联合意见书;
(5)质量监督报告;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理—办结。
4.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
7.联系电话 0312-2332923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
2.申报材料
(1)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其中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表。
(2)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相关资料。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3.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
(2)现场勘验
(3)下发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4.办理时限 法定5个工作日,承诺3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安监窗口
7.联系电话 0312-2332919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2.申报材料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起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提交资料如下
(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申请书;
(2)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一式4份);
(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4)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
(5)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6)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7)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8)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办理流程
(1)使用登记前,使用单位先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注册开通账号;
(2)使用单位登录账号,按照步骤录入相关资料,以及上传相应附件和电子文档,选好后上报网上系统;
(3)网上上报后请提交以上申报资料复印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安监站窗口;
(4)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
4.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安监窗口
7.联系电话 0312-2332919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2.申报材料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前,应当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备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提交资料如下:
(1)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6)设备备案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办理流程
(1)使用登记前,使用单位先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注册开通账号。
(2)使用单位登录账号,按照步骤录入相关资料,以及上传相应附件和电子文档,选好后上报网上系统。
(3)网上上报后请提交以上申报资料复印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安监站窗口。
(4)对符合备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编号,向产权单位核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4.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安监窗口
7.联系电话 0312-2332919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2.申报材料 :
(1)《定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表》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收入证明材料1份;
(5)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状况证明1份;
(6)新就业职工,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及用人单位出具的承租公租房担保书1份;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申请人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市区缴纳社保的证明;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非定州户籍的,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开具是否享受住房保障证明1份;
(9)退伍军人、孤、老、病、残等优抚对象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0)其它需要的证明。
3.办理流程 : 公告→申请受理→社区居委会(街、村)用工单位初审→城区办事处复审→住建局汇总审核及公示
4.办理时限 65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住建局住房保障科306室
7.联系电话 0312-2333263
监督手续及行政检查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3条、第46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3条、第4条;《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3条;
2.申报材料
(1)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份);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合格书(原件各一份);
(4)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各一份);
(5)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相关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6)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受理→办结
4.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手续办理服务大厅 执法检查施工现场
7.联系电话 0312-2589036 0312-231552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定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定建办【2018】66号
2.申报材料 施工合同
3.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理→办结
4.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5.办理地点 建筑市场监管科
6.联系电话 0312-2332920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2.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含施工图审查报告等);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办理流程
大厅受理—消防设计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4.办理时限
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定州市政务服务大厅。
7.联系电话 0312-233521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
2.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施工许可文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5)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自验意见书;
(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7)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8)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9)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10)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办理流程
受理—消防验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资料审查—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出具备案凭证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通知书。
4.办理时限 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施工现场。
7.联系电话 0312-233291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改)第七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
2.申报材料
(1)招标人已依法成立的资料;
(2)项目办理部门的可研报告的批复(办理、备案);
(3)项目办理部门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表;
(4)招标人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3.受理流程:
(1)受理资料并核查;
(2)监督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
(3)监督招标人的开评标活动。
4.受理时限 即办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住建局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行政办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联系电话 0312-2332978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执法服务指南
1.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2.申报材料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报表;
(2)企业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
(4)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证明;
(7)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一名)或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书(两名)及身份证复印件;
(8)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遵纪守法承诺书;
(9)加盟企业提供授权证明(不是加盟店无需准备);
(10)授权单位营业执照、当地备案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加盟店无需准备)。
3.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
(2)现场核查
(3)发放备案证书
4.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5.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6.办理地点 办工现场。
7.联系电话 0312-233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