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物业管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冀建房市函〔2021〕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1年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紧紧围绕“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物业服务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增强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打造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坚决查处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服务态度差、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检查内容、方式
(一)物业服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无记录,各种消防标识和标线是否明显、有无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企业有无消防预案和组织演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针对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违规停放在楼宇大厅和安全出口处制定相应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物业服物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
(三)物业服物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人或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四)物业服物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就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五)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经营中存在三种违法行为:一是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是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是擅自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情况。
(六)合同是否已在属地区县住建部门备案;2021年5月1日以后开展的物业服务行业招投标工作是否已按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合同文本是否按照省厅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
(七)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的行为,如不公示共有部位收益、不明码标价、服务承诺等,是否存在擅自上涨价格的行为。
(八)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
(九)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的情况。
(十)物业服务企业未主动通过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信用等级、存在隐性失信风险的。
(十一)其他存在违反物业服务行业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行为。
我局将结合“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同步开展抽查检查,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将未纳入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申报信用等级、存在隐性失信风险的企业和年度信访量大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企业,列入必查企业,增加抽查的正对性和频次。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存在严重失信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管理。
四、实施步骤
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共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8月10日前)
8月10日前,传达贯彻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检查精神,全面部署此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1日-10月15日)
1、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员工动员会,全面发动、详细部署,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企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应包括:建立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标准及完成时限,物业企业一线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方案,关键服务岗位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物业技能培训计划等。
2、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倡议书、张贴海报等各种功方式营造活动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发动全体员工、广大业主、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参加和支持此项活动。
3、物业服务企业要每年定期组织一次业主代表、居委会人员参加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的现场检查活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随时抽查,并对管理情况作出验收评定。
4、加强经验交流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依托定州市物业协会搭建平台定期组织物业企业经验交流会,交流服务创新经验,推动物业服务创新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组织行业发展论坛,深入研究探讨我市物业行业发展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三)考核总结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市住建局适时组织抽查。组成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对所管住宅小区进行一次拉网式考核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上报,在评优时计入成绩;对不积极开展活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强对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单位,切实抓紧抓实。同时,要积极联系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辖区内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及协调工作。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玉欣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伟 (主任科员)
成 员:孙志辉 董 伟 陈 阳 李永宾 鹿 亮 马子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办公室主任:孙志辉
(二)加强培训。市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物业服务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内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一)加强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进物业企业“黑名单”制度和企业不良信息录入,推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