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物业管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3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2物业管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水平,保障业主、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紧紧围绕“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物业服务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增强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打造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任务目标

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物业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的企业,有效遏制新增物业信访矛盾纠纷,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坚决把小区服务管理好,让老百姓舒心。

三、检查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对消防通道日常巡查维护不到位,保洁和秩序维护标准不高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二)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有关要求,未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相关规定只收费不服务或者所收取费用与提供的服务质价不符。

(三)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不公示业主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四)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正当理由拒不移交相关资料和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四、实施步骤

物业管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共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531日前)

510日前,传达贯彻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检查精神,全面部署此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61-620日)

1.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全体员工动员会,全面发动、详细部署,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应包括:建立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标准及完成时限物业企业一线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方案关键服务岗位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物业技能培训计划等。
    2.物业服务企业要每年定期组织一次业主代表、社区居委会人员参加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的现场检查活动,住建局随时抽查,并对管理情况作出验收评定。

(三)考核总结阶段(621日—630日)

市住建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所管住宅小区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评优时计入成绩;对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业主意见大、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改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查验,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强对物业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紧抓实。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长:张京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二级主任科员)
      员:孙志辉  王洪生       李永宾  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住建局物业,办公室主任:孙志辉

(二)加强督导督查。我局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将未纳入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申报信用等级、存在隐性失信风险的企业和年度信访量大的企业重点监管,列入必查企业,增加抽查的针对性和频次。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实行挂账销号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对物业企业进行约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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