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以来,定州市城管局强化举措、真抓实干,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法治宣讲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12次。二是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调度会议5次对法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水气热联合报装业务,持续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报装材料,设置“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服务专区”,窗口摆放《报装一次性告知书》、《“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服务办事指南》、“水电气热网报装”二维码等提示牌,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窗咨询、一站办理”。
(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定州市城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2025年版)》,严格控制检查频次上限和入企人数,印发行政检查文书,连同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涉企检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定州市政府网公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实施入企检查审批制度,事前向当事人下发行政检查通知书,在检查过程当中落实三项制度,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及公示途径告知当事人。2025年共开展涉企检查87次。
三、完善行业法规政策体系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新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经法制机构审核后,提请相关部门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出台。对现存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政策要求、妨碍公平竞争的根据具体情形提出保留、废止、修改意见,共清理5次,现保留有效文件1件。
(二)严格规范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对法定权限、适用裁量基准等内容进行法制审核,并区分情况提出法制审核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5年对作出的53件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部进行法制审核。
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持续巩固《河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进行公示。与住建局协调沟通,结合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机制》,明确移交条件、时限、清单,确保案件及时移送、处理。开展案卷评查,2025年,组织业务骨干60余人次,参加省住建厅、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及本部门案卷评查共6次,参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履行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情况全面开展,积极报送案卷评查分析报告,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在2025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5本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配备高清摄像机、照相机、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合计540台,配备执勤车辆16辆,基本满足执法要求。创新执法方式,合理设置规范经营区6个,提供免费摊位1000余个,商户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进入使用。二是严格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危害程度等,区分从轻、从重、严重情形作出处罚决定。共作出普通程序行政处罚53件,罚款401.02万元。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全局干部职工通过集中、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公共和专业法律知识2000余人次;组织涉企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等培训15次400余人次;组织线上和集中考试累计600余人次,参加率、通过率均达到100%。二是持续推进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按照省住建厅《河北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统一规范化设置车辆、公示栏、门头喷涂,建立会议室、档案室、询问室等办公场所,着力提升队伍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定州市城管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清理退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在实施行政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各环节时,实行2人执法,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截至目前,现有持证人员55人。
(三)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实行“一处罚一告知”制度,落实“两书同达”,即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相对人下发《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公示期限、修复程序等,对符合修复条件的积极协调帮助当事人修复。
(四)提升乡镇街道执法质量。以电话沟通、座谈交流、联合执法等方式针对下放的处罚事项开展培训指导13次,共出动执法骨干40余人次,实现25个乡镇(街道)全覆盖。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能力。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程序,积极答辩,在法定期限内全面真实提交证据,主动和当事人沟通,争取事前调解。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对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2件诉讼案件,按要求出庭,出庭率100%。聘请1名专职律师和1名公职律师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审核各项合同、协议200余份次,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构建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推进12345热线等平台工作,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各环节要求和标准,并将办理案件规范存档,确保责任清、情况明、可追溯。
(三)加强住建领域法治宣传。持续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和“九五”普法谋划,积极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法律九进”16次,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宪法及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法>来了》《购房风险提示》等资料2000余份;通过大屏幕、沿街显示屏轮番播放宣传标语2万余次,推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专栏76期。
六、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扎实组织实施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宣传。持续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会前学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三是持续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助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更优化。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