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6月执法数据分析报告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定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执法程序,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5件,罚没合计536315.05万元;其中一般程序非重大处罚案件法制审核7件,一般程序重大处罚案件法制审核8件;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或自建统一公示平台)公示15件,单位网站(或政府网站)公示15件,全文公示15件。
二、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数量
行政执法人员104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人,法制审核人员6人。
三、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A类配备标准,照相机20台,摄像机4台,执法记录仪45台,无人机2架合计71。
四、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行政许可申请46846件,受理46846件,许可46659件。
五、行政执法情况分析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合法。行政执法主体是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属法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率达到100%,不存在没有执法主体资格而执法的情况,同时也不存在委托执法,聘用临时工、合同工等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现象。
(二)行政执法权限合法。经对照检查,我局没有超越法定职权执法、滥用行政执法权、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纠正其错误执法行为的情况存在。
(三)适用执法依据合法。在适用执法依据方面,我局不存在无事实依据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错误引用、没有引用实体法律依据的错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引用的相关法律主要有:《定州市农业农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我局规范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做到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得当。严格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严格、教罚结合的原则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