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统计局
2024年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7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统计局
2024年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统计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统计局研究制定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公示。

一、目标任务

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聚焦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聚焦“关键少数”深挖背后干预数据报送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核查重点领域统计数据造假行为,促进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创建依法统计环境。

二、检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执法检查范围重点突出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限上贸易等重点领域,覆盖建筑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重点经济指标。执法检查对象是近两年内发生的专业重点指标评估异常的四上企业(单位)和收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线索,检查方式为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统计造假数据数据失实程度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

三、现场检查时间安排

(一)市统计局根据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项目)和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确定检查对象。

(二)市统计局根据本方案组建统计执法检查组。检查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组员由两名及以上持有执法证人员及相关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上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专家参与现场执法检查。

(三)现场执法检查时间为2024年4月—11月。

四、依法依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依法依规对检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情况和是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遵守“三项制度”规定,做到事前公开事后公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除外,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期间同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及业务规范服务指导,对检查对象加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其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意识。

五、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一是对问题突出的企业立案查处;二是对失实数额较大、比例较高的企业(项目)立案查处;三是对统计数据失实率较低的企业(项目),经核实后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四是对违规入库的一套表调查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核实后按规定及时清理退库。五是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移交纪检等有关部门依法追纪问责。六是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依法开展联合惩戒。

 

 

 

定州市统计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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