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二、负责辖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教育相关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五、负责辖区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全民健身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七、开展相关就业服务工作。
八、承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工作。
九、负责辖区综合文化旅游服务工作。
十、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十二、按权限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做好残疾人保障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