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息冢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5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息冢镇人民政府2025年涉企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主体 领域类别 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是否跨部门
联合检查
指导部门
1 息冢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队
城市管理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
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
绿地、公共场所等的行政处罚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条例》(2023年11月30
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每季度一次 现场督导检查 城管局
2 息冢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队
生态环境 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
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
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
理,致使露天焚烧的行政处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
  决定》(2018年7月27日
修订)第二十五条。
每月一次 现场督导检查 生态环境局
3 息冢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队
民族事务 对未按照要求生产、经营清真
食品的行政处罚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
例》(1999年11月29日河
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过)第十七条第(一)(二)
( 三 ) ( 四 ) ( 六 ) ( 七 )
(八)项。
每月一次 现场督导检查 市委统战部( 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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