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权威发布  >> 政府公报  >> 2020年第4号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
《定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9月30日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定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定政办〔201787)同时废止。
 
 
              2020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和正确、快速地处理定州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定州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 本预案适用于定州市内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2. 本预案适用于定州市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规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4. 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定州市电网、各乡镇(街道)供电营业区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四)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消除隐患,有效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
2. 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通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电网恢复、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 分层分区。根据行政区域、电网结构和电网调度管辖范围,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各乡镇(街道)及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市供电公司、各乡镇(街道)供电所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各发电企业应完善“保厂(站)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发电企业自身安全;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重要性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电源,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4. 保证重点。在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人身、电网和重要设施安全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果断措施,有效控制事故范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发电企业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定州市城区、各乡镇(街道)的重点地区、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应急机构与职责
1. 定州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张宝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市有关部门各电力企业负责人。
市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协调各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Ⅰ级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2.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供电情况;
(5)负责信息发布;
(6)协调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3.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与职责。市委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保定传输局定州干线分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相关单位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各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市委宣传部: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社会舆情和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发改局:负责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以及相关应急物质的紧急生产和调运负;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
(3)应急管理局:负责传达上级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市各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贯彻落实;了解掌握事件处置整体进度情况,为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建议。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4)保定传输局定州干线分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系和信息传递需要。
(5)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6)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及演练等有关经费协调。
(7)交通局:负责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保障道路、桥梁完好畅通。
(8)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的调动和市场供应。
(9)卫健局:负责协调医疗机构组织事故伤员抢救、防病治病以及社会防疫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三)电网企业、发电企业、重要用户职责。
1. 电网企业职责。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修和应急处理工作。
市供电公司是我市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各乡镇(街道)供电所调度是其供电营业区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电网电力调度的主要职责:
(1)服从上级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
(2)启动电网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
(3)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电网企业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2. 发电企业职责。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厂(站)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发电企业自身安全。
3. 重要用户职责。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和风险分析。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农业农村、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资源规划、工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二)预警
1. 预警信息发布。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部门和单位。当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供电公司要及时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发改局,同时报告省级相关部门。
2.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 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三)信息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省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市政府和市应急领导小组应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或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件类型、特征和初步原因、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1. 响应级别确定可采取以下方式:
(1)发生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发生一般大面积和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 Ⅰ级响应
(1)发生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供电公司及各乡镇(街道)电网应急机构应立即报告提请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实施紧急限电方案。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应急办、省发改委上报,同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3)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运行,市供电公司值班员有权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4)电网、发电企业应迅速组织事故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排除险情,抢修设备。
(5)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3. Ⅱ级响应
(1)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供电公司及各乡镇(街道)电网应急机构应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2)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运行,市供电公司值班员有权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电网、发电企业应迅速组织事故抢险队伍,赶赴事故现场,排除险情,抢修设备。
4)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 Ⅲ级响应
(1)发生一般大面积和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供电公司应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下达有序用电指标,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指标。
(2)发电企业要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做好事故抢修准备。
(3)电网公司应及时调整电网运行方式,积极争取外援电力。
(二)事件通报
1. 建立严格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汇报制度和畅通的信息网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2.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及新闻媒体,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信息。
3.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得到上级和相关部门可能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信息后,应及时通知电力企业应急指挥机构,以便电力企业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三)指挥和协调
1.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关系,指挥事故的处理、抢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现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 必要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可以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领导小组的工作,提供有关电力专业咨询,供现场领导小组决策参考。
(四)应急处置
1. 当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网调度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电网和相关发电企业,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2. 电网、发电企业应急指挥机构在接到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之后,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
4. 各单位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停、用电恢复。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城区、各乡镇(街道)的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各发电企业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各电力用户严格按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电力用户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或损失。
汽车站、医院、学校、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供应(销售),保障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应。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各种电力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网、发电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
(五)应急人员安全防护。事故抢险现场应配备足够的设备,确保抢险人员不发生意外。进入事故现场抢险要按章操作,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六)群众安全防护
1.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重要用户应立即启动应急保安措施和相关救援预案。公共场所必须提供事故照明,并组织指挥群众安全、有序地撤离。
2. 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七)应急结束
1.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市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状态。
2. Ⅰ级停电事件满足下列条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1)电网运行恢复正常方式,运行参数保持在规定范围之内;
(2)事故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城区、各乡镇(街道)的重点地区的供电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机组恢复正常运行;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 市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建立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联通的通信网络。
2. 各应急机构均应设立值班电话,要确保一部专用固定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
(二)技术保障
1. 市政府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网、发电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2. 电网、发电企业应制定“保厂(站)用电”措施,落实电网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3. 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 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建设,以满足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需要。
2. 电网、发电企业应制定“保厂(站)用电”措施,落实电网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3. 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特别重要的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4. 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施、装备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加强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能随时投入救援和抢险工作。
(四)应急队伍保障
1. 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队伍是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基本应急救援保障队伍;电网、发电企业的抢修班是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专业应急救援保障队伍。
2.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基本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保障队伍及其他抢险救援队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理或抢险。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市供电公司、发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宣传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公民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知识、意识和自救技能。
(二)培训。市供电公司、发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和专业应急救援人员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提高其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对群众性志愿队伍要进行必要的电力知识普及和防灾自救知识培训。
(三)演习。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三年组织一次应急演习各电网、发电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习。
七、信息发布
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后Ⅰ级停电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其他级别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八、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提交调查报告,报市应急领导小组。事故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记录和资料。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件的概况、应急处理过程、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提出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改进应急处理措施,并对应急预案在突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进行评价,对应急预案暴露的不足提出修改意见。
(二)改进措施
1. 电网、发电企业应组织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研究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3. 相关单位应认真听取关于电力安全重大问题的汇报,组织研究电力安全重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三年对预案组织一次评审,根据需要进行相应修改,报市应急领导小组批准。评审人员由有关专家、预案涉及的部门领导和预案编写组成员等组成。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定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2. 定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附件1
 
定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宝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发改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交通局、卫健局、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民政局、气象局、中国移动定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定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定州分公司、保定传输局定州干线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局、国资办、供电公司、国华定电公司分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发改局分管副职兼任主任。
 
 
 
 
 
 
 
 
附件2
 
定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1.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30%以下。
(2)河北南部电网:减供负荷13%以上30%以下。
2.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7%以上10%以下。
(2)河北南部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13%以下。
(3)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4%以上7%以下。
(2)河北南部电网:减供负荷5%以上10%以下。
(3)县级市电网:负荷150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负荷150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