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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定州市乡村道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9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定州市乡村道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215
 
(此件公开发布)
 
 
定州市乡村道路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年底建成省级森林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大力实施乡村道路绿化工程,加快构建我市农村道路生态屏障,聚力打造宜居宜业的品质定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实现生态空间只增不减为目标,以构建农村道路林网体系为重点,充分发挥我市苗木花卉产业优势,抓住春季和秋冬季造林绿化的有利时机,全党动员,全民发动,全社会参与,依法依规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大力实施乡村道路绿化工程,整体提升全市生态保障能力,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1368”发展布局,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建设原则
——坚持乡村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结合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协调原则。
——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顾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建设范围
全市范围内尚未绿化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田间道路,其中国道、省道、县道两侧绿化断带补植由交通运输局负责,乡道、村道和田间道路两侧绿化由各乡镇(街道)负责。
(二)任务目标
全市新建绿化带850公里(具体任务清单附后)。
(三)时间步骤
    2021年2月18日至月底,完成宣传发动、确定栽植模式和前期准备工作;3月初—4月底完成春季栽植任务;10月初—11月底完成秋冬季栽植任务;12月中旬完成第三方验收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四、建设标准
(一)树种选择
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根深干直、抗寒耐旱和抗病虫害的一级乡土树种(详见附件1),同时可以搭配栽植或在林下栽植抗逆性强的花灌木,形成多层林冠、高低搭配的绿化廊道。
(二)苗木采购
    坚持使用本地苗木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优先使用本地生产的苗木,乡镇范围内没有的树种,可在市域内进行调剂;原则上不使用、调运市域外的苗木用于乡村道路绿化工程。
(三)栽植标准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国省道两侧新建绿化带宽度不超5米,县乡村道路两侧新建绿化带宽度不超3米的标准进行栽植(栽植模型详见附件2),严禁超范围绿化,否则将不予发放奖补资金,并责令其限期恢复原貌。
1.国省道路绿化带。以补植补造和断带绿化为主,按照株距4米的标准,选择3-5年生的一级乡土乔木和花灌木按照一路四行树(一侧两行树品字形栽植)的标准进行栽植,林下可以种植宿根类花卉或中药材。
2.县乡道路绿化带。以补植补造和断带绿化为主,按照株距4米的标准,选择胸径3厘米以上的一级乡土乔木和地径3厘米以上的花灌木搭配进行栽植。道路两侧有防护边沟的根据沟底宽度按照一路两沟四行树(一沟两行树)、品字形栽植,内侧栽植花灌木、外侧栽植乔木,沟坡种植宿根类花卉或中药材。道路两侧没有边沟的按照一路四行树(一侧两行树)、品字形栽植,内侧栽植花灌木、外侧栽植乔木,林下种植宿根类花卉或中药材。
3.通村和田间道路绿化带。按照一路两行树(一侧一行树)、株距4米的标准,选择胸径3厘米以上的一级乡土乔木和地径3厘米以上的一级花灌木搭配进行栽植,同时林下可以种植宿根类花卉和中药材。
(三)实施主体
各乡镇(街道村街交通运输局。
(四)实施方式
乡村道路绿化工程采用先建设后奖补的方式进行。
(五)奖补标准
1.国省道和县道绿化带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使用专项资金,对现有绿化带断带按照标准进行建设。
2.乡、村和田间道路绿化带由各乡镇(街道)牵头,统一采购苗木,由村街(社区)负责按照选择的模式进行栽植,年底经第三方验收,成活率达95%的,市财政按照每株40元的标准予以奖补,一次性发放至各乡镇(街道),验收不合格或超出标准栽植的不发放奖补资金。
五、经营模式
根据“谁栽植、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创新经营管护机制,在增加绿量、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一)村集体统一经营。学习借鉴齐堡、钮店社区等经验做法,道路两侧绿化由村委会统一负责栽植、管护和经营,产生收益归集体所有,村集体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组建村级管护队伍,既巩固脱贫成果,又壮大集体收入。
(二)村民入股联合经营。道路两侧绿化用地涉及农户用地的可以地入股,交由村集体统一栽植、管护和经营,所得收益由农户与集体按照比例分成(分成比例原则上是5:5,可以视具体情况上下浮动,最大不得超过10%),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确保广大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
(三)吸引大户承包经营。由村集体将道路两侧绿化用地通过流转经营使用权,交由专业的苗木企业和种植大户负责栽植、管护和经营,苗木企业支付相应的流转费用,或与集体、农户按照约定比例进行收益分成,确保三方利益。
(四)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加强宣传,广泛发动,通过“认种认养”、“挂牌冠名”、“网络众筹等方式,引导部门、社会团队、公益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动履行社会义务,积极参与乡村道路绿化,建设一批“国防林”、“巾帼林”、“希望林”、“公益林”、“单位林”和“企业林”等义务植树基地,提高国土绿化的公众参与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乡村道路绿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乡、村两级林长为辖区内乡村道路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副林长为直接责任人。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做好协调,密切配合,组织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全市乡村道路绿化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乡村道路绿化是我市绿色生态屏障的基本骨架,是提高我市林木覆盖率的一项基本措施,在保障安全、美化环境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好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农村“大喇叭“、明白纸、横幅等载体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迅速在全市掀起造林绿化高潮。
(三)创新机制,探索模式。搞好乡村道路绿化,资金投入是保证。各乡镇(街道)、各村街(社区)要解放思想、创新思路,通过采取招标、拍卖、承包等市场化手段,完成投资建设,保障集体和农户收入。市直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共同营建这项“国家得绿、社会得益、群众得利”的民心工程。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健全督导机制市领导要定期到分包乡镇(街道)调度工作进展,解决具体问题,市委督导组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导范围进行重点督导。实行通报排名,定州日报对各乡镇(街道)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每周都要通报排名,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根据推进“林长制明确要求,将乡村道路绿化纳入市领导“九个一”动态管理清单、乡科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和村街两委班子“千分制”考核内容,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彰,并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对工作进度缓慢、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予以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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