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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定州市全面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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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定州市全面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
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20项民生工程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定州市全面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定州市行政审批局(邮政编码:07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服务站”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zzwfw@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定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15日
 

全面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20项民生工程总体部署,为确保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切实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2021年底前,开展消灭基层政务服务空白、改造提升场地硬件设施、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打造基层政务服务亮点等五大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定州市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分级建设标准(试行)》附件,优化提升全所有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推动场所设施再加强、服务事项再丰富、人员力量再充实、服务能力再优化、服务标准再提升、线上线下再融合,实现百姓办事不出村提质增效。
二、主要任务
消灭基层政务服务空白
1.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开展全基层政务服务大排查活动,全面摸清全所有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现状,特别是尚未建设、建设情况差、形同虚设等情况,逐一登记在册,形成详实台账,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虚报等现象。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办,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515日前)
2.迅速挂账整改。对照大排查出来的各类问题,迅速组织专题整改,原则上所有村社区必须建立综合服务站,未建立综合服务站的村社区要抓紧建立,建设情况差的村社区要抓紧改造提升,确保达到能够为民办事和服务的标准,彻底消灭基层政务服务空白。确实不宜建立综合服务站的村社区,要由各级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报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3.加强信息管理。依托2020年建立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打造集信息采集、数据管理、联通外网、地址标注、实时更新等功能于一体的五级政务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全面采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特别是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信息,包括场所地址、场地建设、服务内容、人员力量、内外实景等。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办,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4.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实时更新、逐级审核、及时报告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的全程管理。村社区行政区划发生新增、撤并、变更等变化时,要第一时间对应新建、撤并、调整综合服务站,并逐级书面报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时在五级政务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动态更新。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全面提升场地硬件设施
5.统一服务标识。以为民、便民、惠民为主题,结合我实际和特点,综合服务站统一悬挂河北政务服务标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认同感和知晓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6.统一场所建设。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因地制宜、节约实用的原则,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场所建设。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一般选址在村(社区)委员会办公场所或方便群众办事、交通便利的区域,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备资源,设置一站式大厅,大厅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有条件的地区可提升至40平方米以上。大厅面积难以满足服务需求、需要进一步扩大服务空间的,可以统筹使用毗邻办公用房,并设置醒目的指向标识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7.统一办事区域。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要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原则,设置开放式、集中式办事区域。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休息等候区、咨询引导区。鼓励设置自助服务区,提供各类自助缴费、信息查询、证明打印等自助服务。根据办事需求合理设置办事窗口、安排办事工位,悬挂窗口标识。有条件的地区可细化服务,根据业务类型、办理形式等分类设置办事窗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8.统一设备设施。村(社区)综合服务站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橱柜等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地区还应增加身份证读卡器、PAD评价器、LED屏或液晶屏等辅助办公设备,鼓励设置自助办事服务机,为办事群众提供自助办事服务;还可根据实际,设置叫号机、滚动显示屏等设备,实时发布窗口信息、排队情况、办理进度等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9.统一政务公开。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应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设置公开栏和宣传栏,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网上办理途径、相关政策、办理结果等信息。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是否在岗及联系电话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10.统一运行机制。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应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岗值守、代办服务、行为规范、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并上墙公开公示。鼓励建立健全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运行考核机制和窗口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
11.拓展服务内容。落实《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所含村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要在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能办成、能办好。进一步梳理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提供的公共服务,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电、供水、供热等,纳入目录管理,逐步推动进驻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12.规范代办事项。全面梳理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代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出台全统一的村级代办事项目录,推动更多切实方便群众的事项交由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代办。建立健全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代办制度,明确代办职责、流程、标准等,实现让群众办事少跑腿。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13.推进事项标准化。结合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推动村级政务服务事项能同尽同,逐步提高村级政务服务事项全要素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实现省内通办”“跨区域通办奠定基础。制定全核心要素标准统一的办事指南,规范政务服务运行,减少自由裁量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14.推动网上办理。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冀时办移动端,充分利用统一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与数据共享等技术支撑,将市级一体化平台向基层延伸,承载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业务,推进乡、村事项的网上申报和办理,提升乡村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15.加强队伍建设。以满足办事需要为标准,加大人才向政务服务一线倾斜力度,选派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参与政务服务,鼓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条件的村(社区)可采用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社会人才提供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16.强化人员培训。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全范围、高频次开展业务知识和素质提升全员培训、轮训等活动。各乡镇、街道每季度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要将基层公共服务、信息技术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基层政务服务办事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政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市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17.提升工作效能。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加大三减一优力度,持续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压减申请材料,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探索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邮寄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18.严格人员管理。全面推行值班坐班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促进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全天候、全身心为民服务。开展基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通过PAD评价器、二维码、12345热线、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微信小程序、评价短信等渠道对办理的政务服务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个人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19.完善配套服务。充分发挥综合服务站的辐射作用,在综合服务站周边,根据实际配套建设村民活动室、健身广场、便民超市等配套服务场所及设施,进一步整合村卫生室、物流快递、农村电商、社保缴费等服务项目,打造集便民服务、生活保障、农经发展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20.探索多元化模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机制,鼓励各地积极创新,引进经济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战略合作者,特别是银行、邮政、互联网公司、供销社、快递、农村电子商务等社会第三方机构,构建多方合作机制,有效解决村级政务服务人员短缺问题,不断优化提升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打造基层政务服务亮点
21.开展示范点工作。分别选择一批相对集中、功能完备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作为示范点,率先启动,深度提升。通过打造示范点,认真总结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及时优化任务目标,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和集群效应,切实提高全基层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22.打造样板间。以建设标准最高、规范程度最高、服务能力最强、服务水平最优为目标,在全范围内选择部分村(社区)综合服务站进行最高标准的改造提升,探索打造综合服务站样板间,逐步在全范围内推广复制。组织召开全现场观摩会,通过现场学、实地学、直观学,推动全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23.加大重点区域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推进革命老区、红色教育基地等所在区域的综合服务站高标准建设,充分发挥为民服务作用。同时,加大重点旅游景区所在区域综合服务站建设力度,探索推出一批为外地游客提供的服务内容,以更多有效、精准、优质服务,叫响定州特色政务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24.建立展示专区。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建立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线上展示专区,对先进综合服务站的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展示宣传。同时,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形成全人民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25.组织星级评定。按照省制定出台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星级评定机制,研究制定星级评定实施细则,按照基础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四个等级,组织一批有亮点、有特色、可推广的星级综合服务站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对三星以上等级综合服务站授予牌匾,并全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是河北省2021年20项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民生,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街道)正职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谋划部署,定期研究调度,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动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配齐工作力量,做好统筹协调,狠抓工程落实,确保工程有序高效推进。
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负责统筹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各乡镇(街道)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具体实施,切实保障和推动工程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要加强与组织、财政、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落地落实。
强化保障措施。各级相关部门要从政策、资金、人员、信息技术等方面积极支持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各乡镇和街道要加大支持力度,突出加大对偏远、基础薄弱村(社区)的扶持,统筹相关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推动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顺利实施。综合服务站日常运转经费,按规定要求,可从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中列支。
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督查机制,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检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一线督查。要强化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整改及时、到位。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将定期不定期专题调度,通报各地进展,年底前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不主动、进展不顺利、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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