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费项目公示
部门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主体 |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减免规定 | 监督举报电话 |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耕地开垦费 | 10-15 |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每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无开垦能力或验收不合格的 | 用地单位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 03122589171 | |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土地复垦费 | 5-20 |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每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的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复垦,没有条件的复垦或复垦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 | 用地单位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 03122589171 | |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土地闲置费 | 5-10 |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每平方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 已经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 | 用地单位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 03122589171 | |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3-20 |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每平方米 | 冀财税(2016)25号 | 建设项目(厂房、工况、商业、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使用林地,需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 用地单位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 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从其规定 | 03122589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