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的通知
定政办字〔2022〕27号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州市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
公众参与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和《定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办法》等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定州市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应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公众意见。相关单位要按照公众参与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定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管理办法》,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公众参与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单位应及时报请市政府依法决定。
附件:定州市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定州市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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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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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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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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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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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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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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