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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
《定州市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定州市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水平要求,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品质,推动定州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56号)的文件要求,决定2021年至2023年开展定州市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1368”发展布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县城建设的有关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提质进位、创新引领、统筹推动,以风貌特色塑造、产城融合发展、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更新改造、宜居环境打造、城市管理提升为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提品质、惠民生,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建设宜居、宜业、绿色、韧性、智慧、人文的现代化中小城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品质、品位、品牌定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利用3年时间努力使城市空间布局趋于合理风貌特色逐步彰显承载功能大幅提升环境容貌明显改观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23年基本建立完善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消除中小学校大班额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达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9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63全市棚户区新开工1600套,启动城中村改造13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7%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历史建筑全部挂牌保护停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打造1个“美丽街区”和1个“精品街道”争创人居环境奖和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生态园林城)、森林城、节水城、洁净城。
三、主要任务
(一)风貌特色塑造专项行动
1. 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健全“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序编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建立规划人口规模、三条控制线、产业发展布局、建设正负面清单等管控制度。完善总体城市设计,科学确定城市整体形态、开发强度、规划建设参数等指标,防止“千城一面”,打造“一城一韵”。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商业中心、文体中心、重要街道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打造“城市客厅”。2021年,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编制。2022年至2023年,每年完成2项以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彰显区域空间特色。实施“绿色发展、中心集聚、产城融合、特色营造”的国土空间优化战略,打造“丰畴沃野、蓝绿相融、古今交辉”的魅力城市,形成“一心三廊,六群多点”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一个发展核心:中心城区;三条生态保护廊道:唐河、孟良河、沙河生态保护廊道;六个园镇融合发展簇群:依托七个重点镇打造六个园镇融合发展簇群;多点:多个一般镇及新型农村社区。充分发挥唐河生态资源优势,提升城市生态景观价值,形成以水润城、蓝绿交织的美丽图景。(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强化历史文化传承。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利用,梳理挖掘凸显本地特色的历史文化,通过公共建筑、公园绿地、小品雕塑等载体进行展示传承。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微更新,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探索创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丰富文化、旅游、商业业态,打造一批特色彰显、功能完善、活力十足的示范工程。2022年至2023年,持续做好历史文化街和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工作。(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4. 加强城区建筑管控。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加大优秀建筑设计正面引导力度,加强标志性建筑设计监管,打造更多城市亮点和精品建筑。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强化建筑设计管理,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研究建筑第五立面形态设计,明确屋顶景观要求。严格控制自然生态、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周边建筑高度,保持视线通廊,保护好传统格局和风貌。2021年至2023年,每年打造不少于2个特色风貌建筑。(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产城融合发展行动
1. 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发挥城市不同资源和区位优势,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提高产业与城市资源禀赋匹配度,增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能力。集中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业园区提档升级,为产业经济和城市发展提供强劲支撑。深入推广“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促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责任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
2. 促进产城互动融合。有序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要素互动共赢、良性循环。依托定州经济开发区,统筹产业园区与城市发展,打造产业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推进新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形成互联互通、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新格局,拓展城市经济发展新空间。(责任部门:市发改局、经济开发区)
3. 发展“河北建造”。加快转变建筑建造方式,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培育装配式建筑示范市和产业基地。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深化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促进“河北建造”加快发展。2021年至2023年,每年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项目不少于1个。(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三)公共服务配套专项行动
1. 统筹公共服务设施。落实国家、省和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有关要求,合理布局并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严格执行非经营性公建配建标准和规定,建设与社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制定非经营性公建建设管理和移交办法,确保按标准建设、按规定移交、及时有效使用。(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城区街道办事处)
2. 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完善教育配套资源,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职业学校等教育设施建设,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城区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2021年,市域内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1%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1%以上。到2023年,建成区内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2%,城建内新建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基本消除中小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市职教中心占地面积和校舍建筑面积达到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意见要求;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指标、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别不少于33平方米、20平方米。(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3. 完善卫生健康设施。加快市办公立医院提标扩能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市域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发展普惠性托育体系。2021年,市级医院具备与人口相适应的可转换传染病床位数量,建成1所普惠性或单位福利性托育服务机构。到2023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达标,有1所市级医院基础设施达到城市三级医院水平;普惠性托育床位较2021年明显增加。(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局)
4. 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按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养老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2021年,建成1个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区城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村(社区)至少建成1个日间照料服务站(点)。(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5. 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对乡镇文化站村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冰雪运动,完善体育健身设施。(责任部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加大实施五馆一中心项目建设,档案馆、文化馆、青少年宫、图书馆、体育馆、体育中心(体育场、冰雪运动馆、全民健身中心)。(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2023年,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达到国家等级评估三级以上建设标准。(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基础设施完善专项行动
1. 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绕城公路建设改造,解决好城区国省干线过境交通问题。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提高街巷支路密度,消除断头路,形成级配合理、通畅便捷的路网系统。优化布局客运站、公交站点,加强自行车、人行道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合理布局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提升特殊人群出行便利度。2021年,建成区公交站点覆盖主要街道。2023年,建成区路网密度得到明显提高。(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2. 加快供水节水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公共供水管网,提高管网覆盖率,推动建成区内自备井关停。严格执行公共供水水质标准,提升水厂水质检测能力,确保公共供水安全。大力创建节水型城市,推动工业、环境生态及生活节水,促进全社会节水。2021年,建成区内实现水源置换,完成自备井关停。2022年至2023年,创建节水型城市。(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3. 提高燃气供热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提高供应保障能力。2021年,市域内燃气储气能力达到3天日均消费量以上,燃气企业储气能力达到其年用气量5%以上。优化调整热源结构,在保障热源充足稳定的基础上,建立以集中供热为主、分布供热和分散采暖为辅的清洁供暖体系。依托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功能,扩大覆盖范围,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解决供暖难题。2021年,建成区集中供暖居住小区典型室温采集实现全覆盖。2023年,市域燃气普及率和清洁能源供热率均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4. 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功能。全力加快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中节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投产并网发电,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深化“厕所革命”,完善城区公厕规划布局,按照省级任务要求,加快城市公厕建设,新改建公厕全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商业区和主干道公厕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提升机械化清扫能力。2023年,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8%以上,基本实现城区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5. 加强停车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要求,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在方案审批阶段,保障配建停车位优先实施,确保配建停车位稳步增长。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
鼓励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增加商业、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泊位。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
适度超前布局充电桩,积极推动单位内部停车资源开放共享。(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广智慧泊车系统,提高设施周转率,提升动静态交通管控效能。(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2021年,新建公共停车位1000个以上。2023年,建成区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位供给总量比达到1:0.85。(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
(五)城市更新改造专项行动
1. 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年度棚改任务。合理布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优化户型设计,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同小区开发的商品房。同步做好安置房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周边生活环境。2021年至2023年,全市棚户区新开工1600套。(责任部门:市车站管理局)
2.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统筹改造水、电、气、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养老、托育、助餐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
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党建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发动居民全过程参与改造。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发挥专业人员作用,提升改造方案设计水平。2021年至2023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63个。(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
3. 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科学安排城中村改造推进时序,加快改善城中村村民居住环境。鼓励对城中村实施连片、打捆、整体改造,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提高安置房建设水平,保证安置房建设质量,安置小区的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为群众创造舒适的居住生活条件。2021年至2023年,全市启动城中村改造13个。(责任部门:市车站管理局)
4. 补齐市政管网短板。新建排水管网全部按雨污分流制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提升再生水利用率。滚动实施老旧管网改造,供水、供热、燃气新增老旧管网实现即有即改、应改尽改。开展市政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21年,完成建成区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2023年,基本完成市政地下管网普查任务。(责任部门: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定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定州分公司、中国电信定州分公司、河北广电网络集团定州有限公司)
5. 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多措并举改造和消除“易涝点”逐步完善排水防涝设施体系。统筹建成区水资源利用,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到2023年,消除建城区易涝积水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建设目标。(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六)宜居环境打造专项行动
1. 推广建筑节能。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进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落实。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22、2023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分别达到90%、95%。(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2. 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提升新建居住社区建设水平,科学规划设计空间布局、景观风格、建筑外貌、户型结构,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提升。推进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治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2021年,安排1-2个社区进行试点。2022年至2023年,持续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活动,60%既有居住社区基本补齐设施短板。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3. 大力创建绿色社区。以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宜居环境、培育绿色文化、提高智能化水平为重点,持续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动员更多的社区主动创建绿色社区,推动社区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2021年,建成区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2022年,60%的城市社区建成绿色社区,基本实现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牵头,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民银行定州支行、市消防救援大队、北城区街道办事处、南城区街道办事处、西城区街道办事处)配合
4. 提升园林绿化品质。以园林城、生态园林城、人居环境奖创建为重要抓手,注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有效实施,打造独具特色、流畅的绿色线性空间。因地制宜建设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各类型公园,推进绿道绿廊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公园服务体系,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积极创建星级公园和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对现有绿地进行绿更新、微更新,不断提高绿地品质。2021年,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到2023年,争创国家园林城。(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七)城市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1. 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参照城市体检试点方案及省级城市体检标准,全面评价城市发展状况,重点针对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等方面,找出短板弱项,提出“诊疗药方”,加快整治提升。2021年,完成1个街道或社区试点任务,总结推广经验,完善体检机制。2022年至2023年,按照国家、省和市要求有序开展城市体检工作。(责任部门: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2. 整治市容市貌秩序。以“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为目标,开展容貌环境“十乱”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优化牌匾广告设置,整顿街道空间秩序,规范市场推点,治理交通环境。深入推进污染源治理,全面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强化施工、裸露地面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健全空气质量监控体系,提升大气环境质量。2021年,完成建成区全部主次干道和重要节点“脏乱差”整治任务。2023年,保持省级“洁净城市”。(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3. 强化精细管理能力。全面推行覆盖城区的街长、路长、巷长责任制,实现网格化、精准化管理。(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对房地产违法预售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监管力度,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行动,推进以街区为单元的微更新、微整治。2021年至2023年,积极打造1个“美丽街区”和1个“精品街道”。(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4. 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对建成区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环卫、园林等市政基础设施实施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更新改造,全面提升设施运行服务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以数字化城管平台为基础,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2021年,数字化城管平台与省市对接。探索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加强与其他智能化管理平台有效对接。2022年至2023年,探索启动BIM示范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市城管局、住建局)
5. 加强安全韧性管理。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全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新技术、新标准推广应用,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加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健全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确保设施安全运营。科学确定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有序规划建设消防队(站),按照标准建设和维护公共消防设施。建立城市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健全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提升应急处置、系统治理等综合防灾水平。(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充分利用场馆、绿地及地下空间等建设各类应急避难场所。(责任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市人防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定州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城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整合力量、系统谋划、制定清单、全力推进。
(二)创新推进机制。根据国家、省、市重点工作要求,参照省提质升级指标体系,每年制定本市指标体系。指标设置突出当年城市的变化程度,体现注重群众获得感。
(三)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城市建设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可赴先进地区对标考察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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