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
一 .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子项名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2015年1月3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件》(冀政发【2015】43号2015年11月11日)
三.办理材料目录:
1. 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登记名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保登记名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信息名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名册》(材料来源:单位提供,一份)
2. 2016年1月1日后换发的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暂未换发标注统一社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事业单位还需提供2015年换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材料来源:单位提供)
3. 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三定方案或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通知)及编制增减的相关文件复印件。(材料来源:单位提供,一份)
4. 单位银行开户信息证明材料。(材料来源:单位提供,一份)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材料来源:单位提供,一份)
6. 参保登记信息采集数据文件。(材料来源:单位提供 ,一份)
7. 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材料来源:单位提供,一份)
四.是否实地勘察:否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天 承诺时限:15天
六.办理此事项是否收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