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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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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组每年专题研究部署交通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办公会、中层干部例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从机构、人员、资金等各方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我局认真执行市政府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并根据《条例》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了《定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狠抓制度的贯彻执行,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行。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和统计信息,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情况

我局继续将定州政府网作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人民提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除网站外,我们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定州交通、局LED大屏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关心的有关交通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公开意识有待提高;网站建设有待完善;公开形式有待创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增添举措,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和培训,明确单位职责和信息公开范围。

二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公开更多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信息。通过进一步指导、督查,督促各单位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全面提高交通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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