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定州市长安路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1年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市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是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规范,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明确公开内容、程序、形式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提高门户网站的实用性。按照上级要求,我办安排专人对发布内容进行及时梳理和调整,充分达到符合各级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
三是提升监督保障能力,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积极参加培训,提升意识水平。积极参加市级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丰富知识、提高认识、增长本领。围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三方评估”等进行交流,成效明显。深化考核考评,提升工作成效。根据第三方机构测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情况,不断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和落实推进,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在促进法治政府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较去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处室信息公开量相对较低,存在信息时效性较低、催更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扎实有效地完成政务公开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调整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动,完成小组人员调整工作,并及时上报市信息公开办备案。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年报的编写和发布工作。规范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做好政务信息审核及发布工作。在保持每年信息发布总量增加的前提下,确保信息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重抓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发布工作,推进信息透明度、公开度不断加大。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规范公开栏目,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多方联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强,我局将加强多方联动,畅通沟通渠道,加强与上级部门、其他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针对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务公开信息如有相关疑问,请联系长安路街道办事处(0312-2593124)及时纠正、改正。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