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十)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 字体: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省的前二十七批涉及我市15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3件,正在办理2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X2HB202204180031

多名群众反映,定州市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一)调查核实情况显示2002年至2005年,王宿庄村约130亩耕地对外发包,并签订了承包合同, 这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息冢镇党委政府上报毁坏耕地亩数约130亩与实际毁坏约1008亩耕地严重不符。 表中调查核实情况显示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这与事实严重不符。

息冢镇

土壤

王宿庄村位于定州市息冢镇,定无路西侧,人口848人,耕地1630亩,含沙地480亩。2022年4月19日,定州市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1.被举报地块位于王宿庄村西南,经“国土云”测量,沙坑实测面积约855亩,而非1008亩,目前已全部复耕。其中涉及王宿庄村沙坑面积341亩,王民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发包145亩与之前报约130亩基本相符合。

2.现场核查中发现王宿村西南沙坑边上有少量建筑垃圾,其中混有部分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2022年4月19日,定州市息冢镇已责令王宿庄村委会立即清理生活,并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填埋。定州市息冢镇党委、政府对非法采砂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露头就打。每天白天镇综合执法队巡逻,晚上由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进行夜查,在重要点位安装电子监控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固定证据,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奠定基础,确保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维护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X2HB202204180001

河北省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违反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有关规定,未按国家标准和住房建设有关部门要求,未建设渗滤液以及废气收集处置设施,擅自将已经完成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开挖,违法违规填埋飞灰,如保定安国填埋场、定州填埋场,特别是邢台广宗冯家寨垃圾填埋场造成的污染更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了恶劣影响。问题1:现有飞灰填埋区域的防渗结构及防渗区域下面存在未处理完毕的陈腐垃圾层,未按 GB16889-2008规定分区填埋,造成飞灰与生活垃圾混填;问题2 : 现有飞灰填埋区域的防渗结构及防渗区域下面未按GB16889-2008规定设置渗滤液导排系统;问题3:现有飞灰填埋区域未按GB16889-2008规定建渗滤液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系统、气体导排系统;问题4:原填埋场未建设渗滤液处理站,核查开挖过程中原填埋场产生渗滤液去向问题,及后续如果雨水混入飞灰作业区域后的污水去向问题;问题5:开挖过程中,开挖区域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导致原防渗系统的损坏,造成严重的地下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问题6:开挖过程中臭气熏天,原填埋场未设置沼气导排系统;问题7:没有城乡规划等手续,违规行政许可。

定州市

土壤

经查,1.定州市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建于2010年,2010年11月开始投用,设计库容48万m³,2017年12月完成原位污泥固化,2018年3月完成覆场削坡,2018年6月完成绿化,2019年11月通过了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定州市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封场,封场后未开挖,无填埋飞灰现象,建有渗滤液处理站,日处理能力30吨/日,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产生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理工作,设有沼气火炬,焚烧处理收集的填埋气体,确保渗滤液及填埋气体处理达标排放。         2.定州市中节能飞灰填埋场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建设完成,库容27万m³,其中飞灰填埋区库容24.5万m³,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库容2.5万m³。飞灰填埋区于2021年5月开始接收定州市瑞泉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中节能(涞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自产飞灰,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区未使用。3.定州市中节能飞灰填埋场,所有进场飞灰均在河北省固废平台设有转移联单。飞灰进场后由汽车吊有序码放,已填埋的飞灰全部用1mm厚的HDPE土工膜覆盖,作业区域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覆盖,有效做到雨污分流,防止渗滤液产生。4.填埋场未接收过生活垃圾,不存在生活垃圾与飞灰混填情况以及开挖生活垃圾臭味等问题。

不属实

 

 

 

X2HB202204180050

近几年秦皇岛市科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违法收集医疗废物,将收集的(使用过和未使用过的)输液管、输液袋等塑料卖给河北惠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地点疑似在定州),每月10吨左右。河北惠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环评也有问题,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该企业肆意收购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染过的输液瓶(袋 )。

周村镇

土壤

河北惠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位于定州市北方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初加工区4号路031号。占地面积9亩,投资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旺。2018年10月正式投入生产。该公司主要生产原料为可回收塑料、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经破碎、清洗、加热、挤出等工序,制成塑料颗粒。成品出售给西安彩科丽建材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建筑板材。该公司依法依规申领环境影响报告表、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农业可回收塑料、居民生活中可回收废塑料包装、未污染的输液瓶(袋)、农业薄膜等回收利用)。2021年该公司因扩大生产规模,又申领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换领国家版排污许可证。因受疫情影响延迟项目验收,预计6月份完成验收。

2022年4月19日,定州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随机抽取10包原料进行现场核验,其中包括经该公司负责人确认属于秦皇岛科洁医疗废物贮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来料5包,均为输液瓶(袋),未发现掺杂针管、针头、输液管等被污染的医疗废物。

经查,2018年5月28日河北惠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与秦皇岛科洁医疗废物贮置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签订《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委托处理协议》。经查阅惠农公司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交接转移联单,惠农公司于2018年11月起接收秦皇岛科洁公司第一批来料至2022年4月,共计接收秦皇岛科洁公司来料67.54吨。经统计,该公司所接收的可回收塑料均有出处,未发现接收危险医疗废物的现象。

部分属实

鉴于,河北惠农再说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秦皇岛科洁医疗废物贮置有限公司确有合作关系,责令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生产,防止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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