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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定政办字〔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0日
  • 有效性:有效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3年01月20日    【字体: 】    打印
                                                                           定政办字〔20232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落实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

若干措施》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落实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落实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48)要求,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保障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体系,商品过度包装能力显著增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更好节约能源资源,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做好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

(一)推进包装领域技术创新。引导推进工业设计在包装生产领域的上下游各环节广泛利用,支持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以消费升级为契机,支持企业自主研发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包装材料机器生产设备,创新研发商品和快递一体化等包装新产品。倡导理性消费,宣传简约适度消费理念。(市科学技术局)

(二)督导严控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严格要求商品生产者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要求商品生产者使用节约包装,优化商品设计,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减少包装体积、重量,减少油墨印刷,采用单一材料或便于分类的材料。加强商品生产者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产品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等项目。(市科学技术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按照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等条件要求进行包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医疗机构针对门诊、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场景和类型创新药品包装规格需求。依法加强对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的审查审核。指导药品生产企业优化包装设计。(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严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以订立协议等方式要求供应商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使用可循环利用、可降解或可无害化处理的包装材料,引导商贸流通企业不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要求商贸流通企业禁止或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和一次性塑料制品。(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要求餐饮经营者对外卖包装依法明码标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推进商品交付环节包装减量化。推动包装操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寄递企业落实包装操作规范,落实邮件快件限制过度包装要求,防止过度包装。监督寄递企业健全绿色采购制度,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产品。鼓励寄递企业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加大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带纸箱推广应用力度,不断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塑料填充物使用。(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推进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推广使用绿色快递包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要求指导电商企业、包装生产企业、寄递企业等加强上下游协同,推进产品包装、销售包装和快递包装一体化,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市科学技术局)

(五)加强包装回收利用和处置。鼓励指导企业与供应商或专业第三方建立废弃物回收处理合作关系,分类回收各类包装物。(市商务局)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持续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基本实现循环中转袋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进一步完善加强市城乡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相匹配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加快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配齐分类运输设备,继续保持城乡生活垃圾清运水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一)加强行业管理。全面落实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各项政策和标准。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督导相关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督导生产经营者落实国家限制过度包装相关法律法规,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年度工作计划、认真部署,建立提示、警示、约谈等机制。(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将落实商品过度包装治理有关政策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重点内容,加强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等活动的监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推进邮政业用品用具监管方式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邮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市邮政公司)

(二)强化执法监督。在全市范围内主要开展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对酒店、饭店等提供高端化定制化礼品中的过度包装行为,以及假借文创名义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全面压实市内电商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和商品信息审核把关并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对涉嫌过度包装的网络销售商品,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依法依规予以处置。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从严查处,适时向社会曝光反面案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采取行政约谈、日常巡逻、执法检查等形式,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过度包装情形的,严格督促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严格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进展情况社会满意度调查。(市发展和改革局)

三、落实支撑保障体系

(一)落实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河北省邮政条例》等有关国家、省法律规章,对违反商品过度包装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反成本,落实邮政快递企业关于快递包装使用行为的责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市邮政公司、市司法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将商品过度包装、快递过度包装执法检查所需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保障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帮助企业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可循环快递包装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落实财政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市财政局)加强新型包装材料、新型传感器、智慧物流等技术研究,提升物流绿色化、智能化水平。组织推进我市拥有快递包装绿色设计、低能耗智能物流配送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科技企业申报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力争获得国家重点支持。(市科学技术局)

(三)落实行业自律。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生产领域主要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杜绝商品过度包装报告,公布行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推广简约包装情况。(市科学技术局)支持电子商务协会制定出台相关行业规则,促进行业包装减量化。(市商务局)积极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环保、低碳理念,自觉抵制过度包装行为。针对月饼、粽子等重点商品,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倡导消费者主动抵制过度包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各负其责,将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环节过度包装治理重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加强政策衔接、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开展限制过度包装普法宣传教育。落实我省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相关政策、标准、制度等,积极宣传正面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通过企业公众号、小程序、积分奖励等多种形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简约包装产品。我市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要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解读:
《关于落实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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