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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2-07-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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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积极贯彻落实《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及河北省关于行政审批便利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并在制定相关配套性文件工作中积极发挥合法性审查等职能作用。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向全市市场主体积极宣传河北省立法热线电话,回应市场主体诉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治把关作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行政许可实行清单管理,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科学技术局负责)
二、全面推行减证便企告知承诺制。开展“目录之外无证明”专项监督检查,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对户籍管理、市场准营等营商环境领域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进行扩容,年底前达到50项。(市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三、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提高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制定“禁止性行为清单”,组建定州市行政执法法律专家顾问团队,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伍面对面指导。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案卷评查,开展“任性执法 选择性执法 一刀切式执法 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实施“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制定“免罚清单”,开通行政执法质量反馈热线,做到有诉必达,无求不扰。(市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四、加大营商环境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每年9月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组建定州市普法讲师团,每年开展示范宣讲不少于4次,成立定州市法律服务宣讲团,对全市企业开展“精准普法”。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鼓励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公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每年在全市组织开展2次涉企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突出化解企业债务、劳务关系等领域纠纷。(市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五、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优质资源,组建涉企联合法律服务团,推动打造涉企法务高地。积极配合省政府开展培养“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活动,积极推荐我市优秀律师充实全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积极参与省政府开展的“千所联千会”活动,积极贯彻落实涉企公证收费优惠政策,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白名单”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疫情防控形势下存在实际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务帮扶。(市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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