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定州市关于科技支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九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7-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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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对批准企业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服务平台,建成后分别补助50万元、20万元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服务平台,达到国家级、省级标准的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对首次认定国家级、省级模范院士专家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含外国院士工作站)、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院士合作重点单位的企业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科协负责)
二、持续培育创新主体。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对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1万元,通过评价并成功入库的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1万元,对认定的科技小巨人、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补助2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科普示范基地一次性补助10万元。(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深化金融机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授信额度,对科技企业执行差别化优惠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的科技企业提供贷款延期服务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为定州市高新区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筛选推荐重大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金融重点支持范畴提供差异化服务产品和配套资源。市金融办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开发区人行定州市支行负责)
四、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大力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宣传力度,向企业精准送达减免税政策做到企业应享尽享。简化优惠办理程序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优化退税审批流程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市税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扩大省级科技创新券使用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券政策宣传力度,优化创新劵申领兑付流程,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积极申领科技创新券。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负责)
六、积极推动“四个一批”。主动服务产业一线,配合省科技厅谋划产业重大技术需求项目、推进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科技招商投资项目。2022年8月底前梳理凝练企业技术需求召开产学研合作大会,推进产学研合作。市科学技术局负责)
七、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特派员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单位人员中选拔,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一定的业务专长,到省内乡村、企业、园区等基层单位开展政策宣讲、科技服务、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工作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办负责)
八、加速科技成果推送和对接服务。常态化征集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密集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对荣获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负责)
九、强化包联帮扶措施。制定包联帮扶工作方案,成立包联帮扶小组,对高新区项目进行帮扶督导,确保高新区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市经济开发区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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