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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定州市第三中学
教材教辅及读物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4-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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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及每年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要求,规范我校教材教辅用书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此规定。

一是规范教材及教师用书征订。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征订要求为师生征订。教导处及教师不得自行选用其他版本教材,不得使用盗版教材。每学期学校必须根据学科、年级教师的数量订齐订足。新修订的教材、新开设的国家课程教师用书必须保证学科、年级授课教师人手一册。

二是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按照“一科一辅”原则,学校每年根据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不得使用目录以外的版本教辅材料,不得“科多辅”。严禁任课教师、班主任指使或暗使学生到指定的门店购买教辅读物而从中谋取私利的行为。

三是规范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征订。对于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学校可以根据需要按照班级数、授课教师数等适度订购,装配学校图书室、班级图书角,供师生使用,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订购。对上级部门派发学校读物,相关处室分年级配发读物。

四是加强图书室馆藏图书的更新。学校每学年根据要求安排经费添置图书,学生读物必须经新华书店进行采购。配齐阅读推荐目录书籍,配备专兼职图书室管理员,实现开架借书。

五是教师要做学生阅读的点灯人。学校安排每周一节阅读课和社团阅读活动,教师带领学生共读经典名著。学校还组织开展阅读分享、读书交流、主题读书演讲比赛、评阅读之星和书香班级等活动,促进学生阅读。教师要更新教学观念,向课堂要质量,努力提高学生的课堂学习效率,留出更多的课外阅读时间。同时争取家长的支持,通过召开家长会,让家长意识到阅读的重要性,给孩子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同时倡导家长和孩子一起阅读。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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