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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实验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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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教育部《中学管理规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其它各项工作以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主要内容: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新世纪培养创新型人才,让每一个学生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坚持以人为本与制度相结合,让每一位教职工成为管理的主体,以公平、公开、公正达到民主与和谐;坚持自主与严格相结合,让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创新。

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好课程。以此基础上开设好学校的选修课程、校本课程。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具备学校特色的校本教材。

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大力创设校园普通话氛围。教师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标准,强化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进行教学活动。

坚持教学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保证教学设备利用率,提高教学质量。

依据省教育厅《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停课半天以上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认真贯彻《课堂教学常规》,并不断完善课堂管理制度,实行四十五分钟课时制和三分钟候课制度。

每学期期末在教体局的指导下进行期末考核。

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业余时间进行有偿家教,不参与任何社会力量办学,不得歧视后进生。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兜售或强行搭配出售各种课外书籍、资料。

教导处和总务处根据学校发展,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设备档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严格履行保护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职责,积极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健壮体魄和健全人格。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加强行政领导、教干和班主任值班制度,构建起全天候、无缝隙的安全监控体系,强化校园安全。开展班级的检查、评比,培养学生自觉执行本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习惯。

努力开展丰富多彩、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团结协作、紧张有序的学校生活氛围,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妨碍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设点摆摊。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像厅、溜冰场等影响师生工作学习的娱乐场所。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闲置”。

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处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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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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