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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实验中学优秀共青团员(团干)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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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树立共青团先进典型,完善共青团工作的评价考核,科学评选产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高二高三在校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2.学习认真在学习政治、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等活动中起模范作用,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列前2/3,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3.热爱团的组织。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服从组织分配,踊跃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4.品德高尚。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公道正派,诚实谦虚、遵守校规、社会公德意识强。

5.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6.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我校建设作出贡献并取得成绩的同学,如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服务等方面。

()优秀团干部条件

1.政治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2.学习认真。在学习政治,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等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列前1/3,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3.工作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自己动手,多干实事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工作。

4.作风扎实。朝气蓬勃,踏实肯干,讲究实效,有合作奉献精神,做大家的知心朋友。

5.品德高尚。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团结同学,公道正派,诚实谦虚,有自我批评精神。

6.密切联系同学,虚心向他人学习,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他人的批评与监督。

7.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望。

比例名额

每个支部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优秀共青团员2名。在此基础上(高三年级)推送定州市优秀共青团员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

四、表彰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以后,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总支给予表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共青团实验中学团委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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