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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心理健康办公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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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岗、离岗。

2.值班工作人员负责打扫心理健康教育各室卫生,要求整洁舒适。

3.应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4.在心理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做好分析、总结与归档工作。

5.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6.只能接受其能力范围内的个案,不负责治疗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如抑郁症、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等的患者,在初步诊断后,应联系监护人推荐到专业性机构确诊治疗。

7.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未经负责人允许,不得擅自将中心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8.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物,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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