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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技师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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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一日常规

 

学生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

1.早上按时起床、出操,不能跑操的同学需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出勤。

2.按时吃早餐、整理宿舍、清扫清洁区及教室卫生,垃圾应倒入指定位置。卫生打扫应在7:50前完成。

3.预备铃之前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遵守课堂秩序,上课期间手机一律放在手机袋里,下课不得追逐打闹。

4.按规定时间到食堂打饭,遵守秩序,自觉排队。

5.放学后到宿舍休息,或到教室上自习。中午不回家的走读生,按要求不得到宿舍,应在本班教室自习或休息。

6.放学后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文体活动,注意安全。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

7.晚自习不经值班教师同意,不得私自出教室、回宿舍。

8.晚自习下课后,各宿舍长配合值班老师完成本宿舍夜间就寝人数核查工作。学生21:30前做好洗漱等准备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放音乐等影响他人就寝。

9.学生交往朋友需理性、正常,男女生不得单独在教室、偏僻黑暗的角落逗留。

 

学生一日生活行为规范

 

一、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按时起床,坚持锻炼身体。

二、起床后及时叠好被子,整理床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干净整洁。自觉维护宿舍、楼道、洗漱间、卫生间的环境卫生。

三、树立爱国主义理念,尊敬国旗、国徽、升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四、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自觉遵守教室规范,上课时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勤于思考,勇于发表见解。保持教室卫生,不乱刻乱画,不使用手机、音乐播放器等与教学无关的物品,不从事任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五、在图书馆、微机室、实验室上课或学习时,严格遵守其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清洁卫生,不破坏图书,不乱占座位。

六、进入办公室之前先敲门或打招呼,经老师许可后方可进入。不随意翻阅办公桌上的书籍,不乱动办公桌上的物品。

七、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和校容校貌,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不乱贴小广告、海报,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爱惜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

八、遵守食堂就餐时间,自觉排队,不拥挤和插队。爱惜粮食,不乱扔乱倒饭菜。讲究卫生,保持食堂清洁,用餐后主动将餐盘放回指定地点。不无故顶撞食堂工作人员或无理取闹,不将饭菜带回宿舍、教室用餐。

九、过好文明的课余生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购买、出售、传阅内容反动和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遵守网络文明,不沉溺于游戏、聊天,不浏览黄色非法网页。女生不得与陌生男子一同外出。

十、仪容端庄,穿着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在公众场合不穿无袖背心、短裤、拖鞋。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浓妆不烫怪发,不佩戴首饰

十一、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酗酒,不打架,不骂人。男女生之间交往要文明得体,杜绝有伤风雅的行为。

十二、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宿管人员管理。未经学校允许,不留宿校外人员。严禁使用酒精炉、电炉,严禁私接电源。不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养宠物。

十三、按时就寝,晚间迟归宿舍要主动登记。在他人休息时,不得在宿舍内喧哗、打闹、放大录音机音量,不影响他人休息。如遇停水停电需通过宿管或学生干部解决问题,严禁起哄滋事。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二、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销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三、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门工作,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次。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

(3)学生会各部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提前--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作会议记录、备案。

2、学生会召开各种各类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惩罚。

4、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级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四、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干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主任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写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里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处理。

4、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副部长决定,但必须报请部长和主席团批准。

五、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2、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分管其工作的部长负责解决,解决不了须报请主席解决,问题严重须上报学院。

3、各职能部门因开展活动需要所写的海报,要由部长起草,交由宣传部抄写完后,底稿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4、每学期学生会各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活动须附详细计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各部计划须报办公室核准。

5、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6、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7、每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向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本学期工作。

8、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办公室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

六、活动开展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书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4、活动结束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4、大型活动开始前,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分配任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七、文档管理制度

1、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是本会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两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我会主办的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档,送档的资料须由办公室主任认可。2、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

八、考核制度

1、例会

(1)无故不到一次扣15分,请假者一次扣2分;

(2)迟到5分钟内扣1分,超过5分钟扣2分,超过10分钟以上扣5分。

2、工作

(1)未按时提交学期工作计划总结一次扣5分。

(2)未按时提交学期活动计划总结-每次扣3分。

(3)出现失职行为(如活动时不到,迟到,安排出错以及活动无法进行,一次扣5分,严重失职扣10分。

(4)出现滥用职权有损学生会形象,一次扣15分。

  

违纪学生处理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矫正学生不良行为,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定州技师学院对违规、违纪学生的处分。  第二条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三条处分学生应当遵循依法、公正、教育为主、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纪律处分  (一)对违纪初中学生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1、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不服从学校管理,有辱骂、殴打或唆使他人殴打学校教职工,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有不假外出夜不归宿的,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再次发现给予记过处分,三次及三次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离校(家)出走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5、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染发、烫发佩戴首饰或穿戴与学生形象不符的服饰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再次发现的,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7、阅读或传播不健康书刊、影视片及唱不健康歌曲,除书刊、音像制品全部没收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和影响严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8、故意损坏公物的,经教育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9、进入营业性歌舞厅、游戏厅、酒吧、网吧等场所,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10、有饮酒、吸烟行为的,发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再次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11、有赌博行为的,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再次发现则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2、携带、私藏管制刀具的,给予记过处分;再次携带、私藏,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3、凡打架斗殴、以大欺小、倚强凌弱的,参与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主要参与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4、有偷窃、敲诈勒索或借用其他名目实施敲诈勒索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对违纪中职学生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1、学生携带、私藏管制刀具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再次携带、私藏管制刀具或发生矛盾纠纷时使用管制刀具的,开除学籍  2、学生在校饮酒,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及以上处分;饮酒屡教不改或酗酒滋事的,开除学籍;因饮酒引发其他违规违纪事件的,视其情节加重处罚。  3、学生在校内吸烟,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  4、凡抱团结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以大欺小、倚强凌弱的,参与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主要参与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5、学生不假外出或逾期迟迟不归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屡教不改的,开除学籍。不假外出夜不归宿的,翻窗、翻墙、强行不假外出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6、学生因违法犯罪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被处罚的,开除学籍。  第五条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前,相关人员应查明违纪事实,说明处分依据,认真听取学生或家长(监护人)申辩。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必须经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布,同时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监护人)。  第六条学生违规、违纪,不在上述规定之内的,相关处室可根据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危害程度情况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七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事宜。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由分管校长、德育处、安保科负责人、各年级行政组成。  第八条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时限一般为2个月至半年。半年内学生能够改正错误的,应及时按照程序撤销其处分。对改正快,表现好,有立功表现的,可酌情提前按程序撤销其处分。  第九条学生因违纪受到处分,尚未被取消,不得参与评优选模,不得推荐就业,不得颁发或延缓颁发毕业证书,不得享受贫困生救助政策,应征入伍和参加高考时将如实填写政审材料。  第十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一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交学校行政委员会重新研究决定,并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和终结答复。  第十二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按规定期限,由监护人将其领回,受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学生,毕业时将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未完成规定学业的除外。  第十三条对学生的处分材料,学生工作处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生工作处文书档案和学生个人档案,处分材料专卷管理备查。开除学生学籍的,学生工作处应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四条如本办法与政策法规不相符的,以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定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两项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维持良好的两操秩序,培养同学良好的习惯,进一步推动我校学风、班风建设,特修订两操管理制度:

一、早操要求

1、6:00起床,6:30必须到指定场地早操;

2、各班在固定位置列队,体委负责整队、清点人数、维持秩序,并向值班老师报告人数。跑操体委在队列中间内侧带操,维持队列的整齐、规范,并带领队伍喊口号(要求口号响亮、整齐划一);

3、学生在跑步过程中因身体不适需退出队列,可向值班老师请假,允许其转入步行队列;

4、学生因病请假主动出示假条并上报;无故旷操由值班人员记录并上报学生工作处,计入当月班级量化考核。

5、早操开始,值班人员应在指定出操位置就位监督学生。跑操完毕汇总上操情况,上报学生工作处。

二、课间操要求

1、大课间学生应迅速到操场集合,不准在教室逗留。体委应及时整队到指定位置侯操整队动作要快、安静、整齐,辅导员维持秩序;

2、做操时应做到精神饱满,动作有力、到位、合拍;

3、全体同学服从体育教师的口令,服从调度。

4、学生因病请假主动出示假条并上报;无故旷操由学生会记录并上报学生工作处,计入当月班级量化考核。

5、早操开始,学生会成员应在指定出操位置就位监督学生。跑操完毕汇总上操情况,上报学生工作处。

  

中职学生行为准则

 

中职学生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服务人民,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在日常生活须自觉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维护祖国的利益。不得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不信谣传谣,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共生活规范,对违法行为要勇于揭发检举,敢于批评和斗争。

3、维护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个人品行。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遵守公共秩序;阻止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不撒谎,不偷盗。

4、坚持集体主义,热爱学院,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团结同学,共同进步。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不侵害他人利益。

5、自觉遵守学院考勤制度。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操,不睡懒觉,有事有病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6、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定,不起哄,不喧哗,不干扰他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食堂就餐自觉排队不插队,不乱倒饭菜,不搭私火。遵守校园管理制度,不私藏刀具,不打架斗殴;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翻越学院围墙、大门,不攀越寝室门窗、护栏、下水管道及其它悬空建筑设施;不持械追逐、打闹。

7、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起床和就寝,不违章用电,不在寝室生火并点蜡烛;不随地吐痰、乱泼污水、乱扔杂物;;不留宿异性;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留宿校外人员;不私自在院外租房居住。

8、注意心理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增进身心健康。合理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做有损集体和他人的事。与同学发生矛盾应多做自我批评,或求助老师帮助解决。

9、佩戴学生胸卡,着装适合学生身份,服饰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公共场所。

10、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不乱花钱,不吸烟,不酗酒,不浪费水、电和粮食;理性使用互联网,不沉溺于网吧。

11、明礼修身,团结友爱;说话和气,待人有礼;男女交往,举止得体;不以大欺小,不以强凌弱;不打架、不骂人、不赌博;不议论他人隐私,不谈恋爱。

12、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做好清洁值日,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教室、宿舍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13、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的供水供电设备,损坏公物要赔偿;不践踏草坪树木,攀枝摘花。

14、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努力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实践操作动手能力。

1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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