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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技师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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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一、专业建设规划

1.学校专业发展规划

学校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将专业发展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学校专业五年发展规划,使专业建设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并通过加强教学管理,推动专业的现代化建设,形成专业优势,办出品牌特色。

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定州技师学院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定州技师学院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实施方案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适应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形成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

2.教学系(部)专业建设规划

系部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专业建设规划,拟订专业建设(含专业改造)的实施计划,有计划的开展专业建设工作。专业建设计划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实施。

系部根据专业建设计划组织相关专家、学校骨干专业教师制订专业3年或5年建设方案。专业建设方案的内容包括:教学文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训教学条件(含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产教融合等)。专业建设方案每学年调整一次。

新开发专业由系部具体落实。各系(部)应根据学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的总体设想,组织有关教师有计划的进行社会调研,深入论证,制订专业开发方案。专业开发方案的内容包括:调研报告、可行性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课程标准和新专业设置标准等。专业开发方案经教务教研处初审、分管教学校长审定后,报请院务会批准。

二、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快专业建设和发展,增强学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成立院、系两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1.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学校担任。成员:拟每个专业推荐一位学科带头人1人,校外专家1人(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公共基础教研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各学科带头人和高校专家各1名

专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教研处,处理日常工作。

2.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系主任任主任,专业带头人和1-2名校外专家企业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任副主任,委员中再吸收教研室主任和校外专家3-5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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