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定州技师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09    来源:     
【字体: 】    打印

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文件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实际情况,制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重要形式和有效举措。企业实践坚持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相结合原则,以全面提升教师的实践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为导向,以企业岗位为训练平台,把企业实践收获转化为教学资源,实现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与行业企业实际衔接,打造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实现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标。

二、企业实践要求

专业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所有专任教师均应参加企业实践,时间为两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

教师企业实践,要围绕专业建设和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需要,处理好教学工作与企业实践的关系,企业实践原则上安排在周末、寒假、暑假进行,也可视教学情况在学期内安排。

三、实践形式与内容

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

1.到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组织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挂职、顶岗锻炼。在实践中了解挂职单位的工作情况,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找出专业教学内容与生产管理实践的差距,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

2.企业调研。组织教师到企业进行调研活动,联合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研究学校专业设置是否与社会需求相符、教学内容是否满足生产、管理实践需要等。根据系部教学需要,完成系部(教研室)安排的专业调研、课程开发与建设、编写实训教材、开拓实训基地的工作。

3.科技咨询、业务培训。选派优秀教师为行业企业提供科技咨询、业务培训等专业服务、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加强校企经常性沟通与联系,为产、学、研结合建立纽带

4.结合学生毕业、生产实习完成社会实践任务。选派实践教师作为学生实习带队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生产实习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实习基地的条件,完成社会实践锻炼任务。

5.公共基础课教师可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所学写出调查报告或心得体会。

四、实施流程

1.教务处牵头,学工人事财务处配合,负责教师企业实践的规划协调和检查考核,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

2.各系部制订教师企业实践的年度计划,确定参加企业实践教师名单、接收企业及实践岗位等具体内容,负责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的管理、考核。

1)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结合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分期、分批派遣计划。

2)教师企业实践既可以由各系部统筹安排,也可以由教师自行联系报相关部门审批

3)企业实践接受单位按就近原则选择,鼓励教师利用课余和寒暑假时间参与社会实践,但根据学校、系的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也可以选派教师脱产企业实践。

3.各系部于每年的5月上旬、11月上旬将本系部下一学期企业实践计划报学校教务教研处。

4.教务教研处将拟参加社会实践人员情况报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

五、管理与考核

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要经过严格的管理、评价、考核。

1.教师企业实践实行导师制。接受企业要为教师指定一名实践指导教师,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实践方案,并进行全程指导。教师企业实践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职业学校要会同企业,根据教师教学实践和教研科研需要,确定教师企业实践的重点内容,解决教学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要将组织教师企业实践与学生实习有机结合、有效对接,安排教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企业实践,同时协助企业管理、指导学生实习。企业实践结束后,要及时总结,

2.学校成立教师企业实践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校长、分管组织人事和教学的副校长、教务教研组织人事处及各系部主任组成。考核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教研处、系部主任和企业导师组成

3.企业实践结束后,教师提交《企业实践任务书》、《企业实践报告》、《企业实践考核评价表》,提供实践总结报告和实践成果、企业评价等原始材料,作为教师业务档案的重要内容由教务教研及系部各自存档。

4.考核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过程考核主要由实践单位负责,各系部也要加强对教师的检查和督促,严格要求,定期检查,热情关心和帮助;企业实践结束后,考核小组通过审查实践报告,结合汇报、答辩等形式对教师企业实践进行考核,做出鉴定意见,填写好《企业实践考核评价表》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5.教师参加专业实践情况纳入教师年度业绩考核。组织人事处根据《企业实践考核评价表》认定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六、其他

经考核达到社会实践要求的教师,其脱产期间视同完成学期额定教学工作量,正常参加绩效考核,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不影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

 

附件1

企业实践任务书

实践教师姓名

 

实践企业

 

 

实践岗位

 

 

企业实践安排:

经教师个人申请,系部统筹安排,同意老师从年月日——

月日进行为期天的实践锻炼。在此期间,需完成以下实践任务:

 

实践教师签名

 

系主任签名

 

 

教务处主任签名

 

填表日期

 

 

附件2

企业实践报告

教师姓名

 

实践企业

 

实践岗位

 

实践日期

     ——       

实践报告内容:(可附页)

 

 

 

 

 

 

 

 

 

                  教师签名:    

                               


附件3

企业实践考核评价表

 

 


教师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系部

 

实践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实践企业

 

实践岗位

 

 

实践内容简介

 

 

签字:

             

企业鉴定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系部意见

 

 

 

             签字:

                         

 教务处意见

 

 

 

               签字:

                          

 

 

学校意见

 

 

 

 

               签字: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