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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卫生中等专业卫校
优秀学生各种奖励评选标准及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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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好学生

(一)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好: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②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③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举止文明。④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文明修养、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⑤热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在劳动中积极肯干,完成任务质量高。

2、学习成绩好:①学习目的明确、志向远大。②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惜时苦学,善于合作,共同进步。③学习成绩优秀,考试成绩在班里前二十名。

3、身体好:①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平时能坚持上好早操,

 自尊自信,尊爱生命,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卫生习惯良好。

(二)评选办法:各年级每班不超过6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1、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在活动中,表现出色。

品德高尚、人格健全、热爱学校、热爱班级、服务集体、服务同学、

遇事以集体利益为重,以他人利益为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时时处处事事做学生的表率,在学生中有威信和影响力,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二)评选办法: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不超过2名,获模范班集体荣誉的班可评选3名。

三、优秀团干部

(一)评选标准

1、参评人员为校团委委员、学生会干部、团支部成员(团支书、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具备团员标准第1、2、3、4条。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工作精神,模范学习、遵守团的章程,严格履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3、有较强的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有效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将本班团支部的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4、作风严谨,上进心强,学习目的明确,品学兼优,主动关心团员,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担任校团委委员、学生会干部、团支部书记优先考虑。

(二)评选办法:各年级每支部不超过2名,获模范班集体荣誉的班和本班成员有两人以上是校团委委员或学生会干部的班可评选3名。

四、优秀团员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学校,热爱集体;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观念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劳动,生活俭朴,爱护公物,谦虚诚实,孝敬父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班集体、学校利益。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5、积极参加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

(二)评选办法:各年级各班每个支部不超过4人,

 

说明:

1、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全体学生不记名投票产生,团支部和班主任严格把关。三好学生和优秀班干部表格交德育处审核。

2、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由各支部全体团员不记名投票产生,团支部和班主任严格把关,一并上交校团委审核(地点:团委书记办公室)。

2、各班拟推选上报的同学须填写申报表,并写明主要事迹。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期不得被评为优秀:(1)受学校或年级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者;(2)凡有破坏公物行为者;(3)学习成绩不实,有舞弊行为者;(4)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

 

河北定州卫校   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学生用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目

 

班级

 

职务

 

拟授荣誉称号

 

 

班内评选情况

全班学生数

 

有效票数

 

同意票数

 

占有率(%

 

反对票数

 

占有率(%

 

弃权票数

 

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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