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关于与实习单位协同育人运行机制
一、协同育人动力机制
(一)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指导下进行协同育人合作,使校企合作系统化、长效化。
(二)建立实习实践安全机制
贯彻以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的方针,明确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实习安全。
二、协同育人驱动机制
为了提升实习单位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必须注重构建互惠共赢的驱动机制。主要体现在:
(一)促进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学校可以利用学校资源对企业员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缩短学生与企业的磨合期
人才培养是吸引企业参加校企合作的最佳切入点,学校要正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要求,科学改革课程体系,拓宽专业口径,提高质量,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人才培养成为协同育人合作的重要推动力。
三、协同育人调控机制
学校与实习单位分属不同的社会组织,其运行的社会规则不同。为了使合作发挥出最大效益,协同育人双方应逐步探索建立各种调控机制,学校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建立多样化的沟通渠道,分享各方的利益诉求,及时解决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协同育人保障机制
协同育人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要通过对协同育人各合作方的规范和约束来保障各方的利益。
(一)协同育人各项政策要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制定。
(二)制定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所承担的职责范围,完善政策细则,保障协同育人合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