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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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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的通知
2023年河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缴费工作已经开始,请考生于4月4日14:00-4月9日24:00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
资格审核通过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出现“缴费”字样(见下图),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
 
考生最终缴费成功的标志,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中的“已缴费”为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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