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定州市庞家佐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     
【字体: 】    打印
定州市庞家佐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 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 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现根据《教育部办公 厅关于中小学校 “五项管理”文件的通知,制定本校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培养人才、实施学生全 面发展的基本途径,教学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整个教学质量 的高低,关系到学生的综合素养的提升。教学管理更是深化 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 工作,实现规范管理、科学管理、标准化管理,特制定《定州市庞家佐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教学常规与课程标准
1.学期开始各教研组、各年级、各学科都要制定好学期 教学计划,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课时划分科学,教学进度清
楚,时间分配合理,并于开学第一周上交教导处。
2.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的升旗仪式及学校组织的各
项活动,参加活动不及时根据情节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二、备课与检查
1.个人备课要做到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教学内容,
 
备学生实际,备教学方法,备教学手段及教具,备教学练习,
备能力培养措施,备德育美育的熏陶。
2.上课前必须备好课,写好教案。做到超前一周备课、教案环节齐全,字迹清楚整洁。
3.不得使用旧教案或以参考资料代替教案,坚决杜绝抄
教案现象。
4.教案检查:采取普查与抽查,小科教案也是必查内容 (科学、 品德、英语、音、体、美等)。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次检查均作好记录和小结存档。对教案书写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并限期整改。
三、上课与检查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1.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坚持以学生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与研究。
2.上课铃响教师要马上到位,上课期间不能离开教室、
不能坐着上课,不能接打手机,下课不许拖堂。
3.学生不带手机和电子手表进入学校。如有特别需要家
长申请班主任妥善保管。课上重视指导学生动手操作。凡是有实验、操作任务的学科要按质量完成实验示范、操作,让学生人人动手做实验。
 
4.注意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坐、立、
读、写要有正确的姿势。
5.原则上按计划上课,妥善处理课堂上的偶发事件,无 特殊原因,一般按要求上完有关内容,教师不得自行调换课 程,因公出差的教师按学校要求安排好课,因病、因事的教 师要依照请假制度请假,3 天内请假由本人调课安排,避免 “ 空堂”现象。
6.上课检查:教导处进行不定时抽查,上课期间由学校领导不定时随堂听课。
7.教师上课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写字规范,语言文明 规范,板书设计合理, 口头表达自然流畅,亲切生动,教态 自然大方,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营造和谐、欢快、民主的教学气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开齐开全课程。不得随意挤占体育课。确保每天 30 分钟大课间活动,每天校内外锻炼各一小时。确保学生体质健康。
四、作业布置、批改及检查
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 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  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  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 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 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 60 分钟;周末、寒 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确保学生每天睡觉 10 小时。
1. 布置作业要紧扣教材, 目的明确,有利于学生巩固和 运用所学的知识,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堂作业坚持限时分层校内完成的原则,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各科应协调好每天作业的总量,由班主任调控。
2. 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 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 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 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3.作业批改要认真,书写要规范,反馈及时,作业当天批改,及时反馈,作文批改要有眉批、总批等形式。
4.作业批改:作业批改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各 学科教材的习题或思考题,教师要全批全改,作业批改要认真细致,迅速及时,讲求实效,不出错误。
5.作业检查:教导处不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作业批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并限期整改。
五、教师听、评课制度
( 一)听课制度
 
1.听课记录本由教导处统一发放,各听课教师应认真填 写听课记录的各项要求:教学过程、环节简评、总评以及授课教师、科目、课题、课型等。
2.听课前一定要认真钻研教材,听课人员对授课教师的 讲授内容、授课方式、手段、授课态度,学生听课情况、课堂纪律等应作出记录和评价。
3.听课老师应在响铃之前进教室,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4.听课过程中要虚心学习,尊重他人,遵守课堂规定,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
5.教师之间每周至少互听一节课,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20 节以上,教导主任30 节以上。
6.语、数、英及科任教师尽可能以听本学科为主,听课尽可能以教研组内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
( 二)评课制度
1.教导处要及时组织本组教师进行评课,对无故不参加者,教导处要作好记录。
2.凡教研组内组织的听课活动,老师都应按时积极参加评课活动。
3.评课前应认真研究听课记录,精心准备发言稿。
4.评课应实事求是地分析主讲教师该堂课的成功与不足,如实对本节课进行评价。
5.主讲教师应虚心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