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紧密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支持与监督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家长委员会是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沟通家校关系的重要组织,遵循自愿、公正、公益的原则开展工作 。
二、组织架构
1、成员构成:家长委员会由各班级推选的家长代表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成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涵盖不同职业、不同背景家长。
2、产生方式:家长代表由各班级家长民主推选,学校审核确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 。
3、任期:家长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期间如有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职,由所在班级补选代表。
三、职责权利
(一)职责
1、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重大事项提供意见和建议 。
2、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后勤服务保障等,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
3、促进家校沟通,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向家长宣传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成果和工作动态 。
4、协助学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如亲子活动、社会实践、家长学校等,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
5、发挥家长自身资源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支持,如提供校外实践基地、开展职业体验讲座等 。
(二)权利
1、有权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等情况 。
2、有权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质询,学校应及时给予答复 。
3、优先获得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信息和资源 。
4、参与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
四、工作方式
1、定期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四次家长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内容包括听取学校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家长关心的问题等 。
2、日常沟通:家长委员会成员通过电话、微信、家长会等方式与家长和学校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传递信息 。
3、专项调研:针对学校重点工作或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家长委员会可组织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向学校提出建议 。
4、参与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校园开放日等,发挥监督和协助作用 。
五、工作保障
1、学校为家长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保障日常工作开展 。
2、学校安排专人负责与家长委员会的联络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
3、学校定期对家长委员会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成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