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定州市
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 字体: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定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月1日,督察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张兰格、副组长孙雷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
张兰格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深入践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 承诺和自主行动之间的关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张兰格强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定州市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督察,自觉接受督察,积极支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坚决完成好党中央和省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定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配合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服务保障,严明纪律规矩,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闭环整改,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要以此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孙雷就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提出了要求,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定州市相关市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市主会场参加。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
根据工作安排,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定州市督察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受理信访举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12-2619400,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定州市1010号,邮编:0730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5日8:00至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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