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有关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部署,2026年6月1日—6月15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定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9月16日向定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副组长孙雷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邓艳学作表态讲话,市长唐殿福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定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定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发力,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绿色转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督察指出,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对标美丽河北建设目标任务,对照广大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美好期盼,仍存在短板弱项,部分生态环境矛盾突出问题亟待攻坚化解。一是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还有差距。一些乡镇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落实“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要求存在落差,攻坚克难、较真碰硬不够。二是绿色低碳转型问题突出。定州市产业结构偏重,火电、焦化等传统产业污染物排放占比较高,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企业环保绩效整体水平不高。三是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大气污染治理仍有差距,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持续靠后,PM10浓度居高不下。四是美丽乡村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不足,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运行不畅,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有差距,畜禽粪污治理存在短板,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堆存等存在监管盲区,环境风险隐患较大。
督察要求,定州市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为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作贡献。加快推动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不断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持续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加强唐河、大沙河、孟良河等河道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超标排污、雨污混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筑牢白洋淀上游生态屏障。强化工业固废全过程管理,全面做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处理处置,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定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邓艳学表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以过硬举措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要立足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严守整改标准,细化完善问题、责任、任务、时限四类台账,常态化开展督导督办,健全长效治理体系,推动各类生态问题清仓见底、长治长效。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做好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项工作,持续夯实生态底色,用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