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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组织全国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办法
  发布时间:2007-9-6 16:38:15  

定州市财政局

 

组织全国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办法

 

 

 

一、参赛办法

 

1、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网址:

 

河北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hebcz.cn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

 

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

 

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

 

 

 

系统设定网上答题时间为3小时,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系统自动交卷,答题时间和已答试题自动保存。

 

2、竞赛试题类型均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一个或多个选项,每题1分。

 

3、由人教科负责将试题答案发放给各科室及各大系统财务科(答案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二、答题要求

 

1、参赛人员在81920登陆网站答题,过期不能参赛;财政局及局属事业单位在831前完成。

 

2、各系统财务科将参赛人数及名单报财政局人教科,作为考核会计工作业绩的依据。

 

三、奖励办法

 

1、参加网上答题并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根据上级财政部门下发的合格人员名单,视同完成了一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参加预赛、决赛或取得比赛名次的,视同完成了两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2、参加网上答题的会计人员,成绩优秀者,在高级会计师考试和评审时作为加分因素。

 

3、对取得比赛名次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将向有关部门和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在评选先进时予以适当考虑。

 

4、对取得比赛名次的会计人员作为评选优秀会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定州市财政局

 

                                    2007年9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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