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扩大汽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能源有效利用,2009年以来,我市积极行动,狠抓落实,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截止到2010年4月27日,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共受理汽车补贴资金申请239辆,审核完成239辆,其中:汽车以旧换新124辆,“黄标车” 99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财政部、商务部 2009年第20号公告)16辆,发放补贴资金295.3万元。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办公效益
财政部、商务部等10部委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后,我市积极行动,于2009年9月2日正式启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这标志着我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确保了全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顺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效力
财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商务局等有关部门,组织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说明会,向新闻媒体通报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内相关做法,向广大车主进行宣传,使政策深入人心。
三、积极落实措施,确保窗口运转
一是做好周四工作日制度,接待各地客户,办理各种手续。二是上网公布有资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定州企业名单,使车主明白报废地点及相关程序;三是公布联合服务窗口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受理有关报废手续。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抽查服务窗口是否正常运转、规定工作日内有无专人办公、车主办理申请手续是否便利等,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协调解决。二是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保证按时出具报废汽车注销证明。三是加强报废车辆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回收的报废车辆进行规范化拆解,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再销售,防止机动车“报而不废”的行为发生。
利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安全、及时和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