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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定州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9日
  • 有效性:有效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定州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年08月29日    【字体: 】    打印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9年定州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定州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按照《2019年河北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9〕—70号)要求,依据《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定州市暴雨灾害防御实施细则》、《定州市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定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重要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突出抓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气象灾害防御组织责任体系、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重点任务,实现我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明显提升,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新局面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气象灾害联合监测网络,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避免发生气象探测环境遭破坏事件。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系统发布信息。
(二)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台账。开展雷电、低温冻害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等普查,制定气象防灾减灾地图。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平台实现本地化应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双随机”执法检查,并做好落实整改。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活动。
(三)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组织责任体系建设。完善重要气象信息报告程序和办法,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联席会议和气象灾害防御专家咨询制度。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气象防灾减灾责任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日常管理,落实《河北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气象防灾减灾2019年项目。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专业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气象信息员与应急管理部门融入式建设,实现多员合一。
(四)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强化地面固定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因气象灾害死亡人员应低于近5年平均水平,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例应低于近5年平均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9年7月下旬)。制定我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有关培训;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结合我市气象灾害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步骤和责任人。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9年8月至11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以电子版形式邮箱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检查督导。(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dzsqixiangju@126.com;联系电话:0312-2580971)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9年12月)。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对未完成的指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指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办及有关部门为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建立起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运转高效、协调合作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领导体系和运转机制。
(二)严格落实责任。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适时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和绩效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认真落实各项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协调合作。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开展紧密合作,确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取得实效。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2019年定州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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