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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定州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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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按照《2019年河北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9〕—70号)要求,依据《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定州市暴雨灾害防御实施细则》、《定州市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定州市气象局组织起草了《2019年定州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全文分四个部分。
(一)任务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实现我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明显提升,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新局面提供保障。
(二)工作重点。《方案》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组织责任体系建设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体系建设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实现我市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明显提升。
(三)工作步骤。《方案》要求按照筹备启动、检查督导、自查自评三个步骤,稳步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确保实现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明显提升。
(四)保障措施。《方案》要求从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协调合作三个方面切实做好保障措施,确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取得实效。
三、《方案》出台的意义
《方案》方案的出台对定州市较好完成2019年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坚强保障,并最终将为提升全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政策文件: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定州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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