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情况说明及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河北省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冀办字〔2018〕17号)和全省2019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会议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目标拟定
2019年3月10日至4月30日,全市完成造林3.2万亩、植树250万株。
三、考核标准
(一)各乡镇(办)在辖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建设绿化带宽度每侧不低于100米,国省干道和普通铁路每侧不低于50米的生态廊道,在交通干线两侧建设乔灌草、林果花特色景观带。
(二)各乡镇(办)在辖区县道及重要乡道采用自然式或带状行列栽植方式,每侧营造不低于20米宽幅的观花、观果林;一般乡道、村道和农田道路按照“一路两沟四行树”的栽植标准进行绿化。
(三)各乡镇(办)要按照《2019年乡镇办春季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全力做好村内街道、庭院绿化和环村林带建设。
经第三方验收实地测量检查,同时符合上述要求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否则考核认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市委、市政府将对国土绿化完成情况,实行增比进位管理考核,增加国土绿化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离任审计中的权重。坚持周通报、月排名、季调度、年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市绿委办将对各乡镇办、各部门造林绿化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各乡镇办造林绿化考核结果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排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