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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州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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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6年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要求各市根据实际出台本市的实施办法,我市于2017年10月26日出台了《定州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两年,因现已到期,需重新出台印发。
二、文件依据
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人员均应按《定州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申请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
按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有效期限为5年。
四、核心内容解读
《实施办法》对居住证办理的条件,需提供的材料及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权利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五、新旧文件对比
与2017年《定州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稿相比,在“权益和保障”一章中增加了“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一项;在“证件管理”一章中增加了“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可到定州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内容。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文件自2020年6月3日起实行。
政策文件: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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