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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定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定州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定政发字〔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5日
  • 有效性:有效
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定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2022年02月25日    【字体: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定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2224

(此件公开发布

  定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
 
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释放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提供的巨大发展势能,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突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方向,突出科技引领和产业支撑工作重点,突出创新驱动、数据驱动发展新路径,大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精心组织实施系列专项行动计划,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增强数字经济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持续动力。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速宽带、无缝覆盖、智能适配的新一代信息网络,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服务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产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加快,汽车制造、体品等传统行业加大数字化改造,智慧农业、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电子商务等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体系
1. 严格落实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重点专项规划。严格落实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河北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信息通信行业“十四五”规划,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加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发展融合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通信办、市委网信办、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二)推动数字经济集聚发展
2. 推进重点产业集聚。围绕全产业链布局、全创新链协同,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加速集聚,强化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建设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创业孵化机构和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局)
3. 推动大数据创新应用。在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大数据在产业链各环节、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实现生产效率提升、资源高效配置,在社保、健康、教育、文化、交通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推动民生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智能化。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和信用建设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实现社会治理高效化、精细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4. 加快新型信息网络设施建设。推动5G与工业、医疗、农业、教育等行业融合应用,培育5G产业发展生态圈,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速宽带、无缝覆盖、智能适配的新一代信息网络,引导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推广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通信办、市科技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
5. 优化大数据中心布局。按照省政务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方案,推进我市政务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积极融入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京津冀枢纽节点建设方案,构建高层次高水平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局)
(四)提升数字经济创新能力
6.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完善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公共服务云平台,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及服务能力。支持开展数字经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吸引京津成果在定州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
7. 开展企业培育和人才引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提升”计划,到2025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到1000家。引进高精尖人才,打造“数字工匠”,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人才队伍。提升企业家数字化转型与全球视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能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职业素养、市场意识、精于管理、善于经营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大力培育青年“双创”英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五)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8. 提升制造业数字化水平。在汽车、体品等传统行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装备制造企业由单纯提供设备向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增值服务等转变,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研发制造、规模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等智能制造新业态,积极推进数字化经济与县域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低成本、模块化、数字化的技术、设备和系统在集群的应用,系统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局、经济开发区)
9. 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进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撑企业内外数据汇聚和建模分析;加快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应用,打造数据驱动的制造业新业态。引导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企业基础设施上云、业务应用上云、设备产品等上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济开发区)
(六)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10.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加快数字技术与交通、物流及设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推进组织形式、商业模式、管理方式不断创新,建设智慧物流园区,发展差异化消费品设计,开展产品定位、外观形象、结构功能等数字设计;组织开展工业设计创新大赛、工业设计周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
11. 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智能化发展。鼓励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及品牌连锁店加快智慧化升级,依托电商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深化重点企业和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新模式。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快5G、北斗等技术应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大数据整合应用,提高交通智能化和公众出行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区域平台、配合上级单位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现大数据支撑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管理,逐步实施县域医疗机构远程诊室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健康码上线应用。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服务方式。发展“互联网+体育”,打造收集APP、微信公众号等公共体育网络信息平台,为居民提供多元化、个性化健身贴身服务。推广使用一部手机游河北“乐游冀”平台,为游客提供智慧化、便捷化服务,有效推动景区数字化、智慧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数字校园”建设,推进优质教学资源联网共享、实现各级教育应用、数据和用户互联互通。发展互动教育、个性定制等在线教育服务,培育数字教育新业务。充分利用京津冀优质教育资源,扩大我市教育机构与京津的线上线下合作全面提升教育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12. 大力发展数字文化创意服务。充分发掘我市优秀文化资源,支持发展动画动漫、数字化内容制作等数字服务创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完善文化惠民消费信息平台功能,搭建文化项目线上线下推广、展示、销售平台。支持融媒体中心建设,完善载体多样、覆盖广泛的互联网媒体传播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
(七)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
13. 构建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系统。依托省级“1+4+N”智慧农业云平台,构建数字资源体系,对耕地、种业、农村资产、农村宅基地、农业经营等各类数据资源进行整合与集成。完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4个应用体系,全面提升农业农村部门服务、监管、决策分析能力,加大政策法规、市场动态、专家咨询等惠农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4. 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推广使用省级农业物联网管理综合平台和智慧农机决策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农业单品种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消费的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试点,到2025年,建设389家益农信息服务社示范社,创建2家机械化示范智慧农场,提升农机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5. 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国内电商平台,深化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展销合作,加大农业品牌推介和溯源平台建设力度。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精准服务,探索生鲜农产品和种子、化肥、农(兽)药等农资电商发展模式。培育“互联网+订单农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产销衔接服务平台,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无缝对接。围绕京津市场和高端消费群体大力发展有机、绿色农产品“个性化”网络定制和集团定制。发展农村电商,全面打通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通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6. 丰富信息惠农服务。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升“12316”三农热线服务能力,实现公益、便民、电商、培训体验四类服务在线化,为农民解决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服务等问题。建设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加强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共享建设,实现“菜篮子”产品从源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建立奶牛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系统,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 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深入贯彻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加强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扎实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强化设施与资源整合利用,丰富“三农”信息应用服务,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样板。(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
(八)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18. 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步伐,进一步推进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通过活体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技术优化办事流程,推广“冀时办”政务服务APP应用。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将更多数据纳入共享清单管理,提供线上数据共享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网信办)
(九)打造典型应用场景
19.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对照省新型智慧城市星级标准,推进我市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和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完善以“城市大脑”为中心的智能化治理网络,争创四星级智慧城市,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竞争力和居民幸福感,促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委网信办、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
三、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数字经济发展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科学谋划与整体推进,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沟通对接机制,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专题座谈会,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落地。完善考核、督导、评估机制,把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各单位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科学制定实施举措和配置公共资源,共同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抓落实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积极争取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制造、创新应用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数字经济相关创新成果,推动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信息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产品和服务。
(三)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瞄准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未来方向,建立数字人才需求目录和数据库。依托燕赵英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引进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人才和创新团队,在住房、科研经费、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居留与出入境、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做好服务。探索多元化校企联合培养模式,组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培养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技术、虚拟现实等领域紧缺人才。加强数字经济职业培训,提高创业者数字技能。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数字经济创新创业。
(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加强交流与合作。深化与北京、广东、浙江等数字经济发达省(市)及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主动承接京津信息产业转移。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典型宣传、成效推介、展览展示等活动,宣传我市推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五)加强对数字经济的监测和评估。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各部门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政策解读:
《定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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